南昌西管理中心2024年昌栗高速东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pdf
南昌西管理中心2024年昌栗高速东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为南昌西管理中心2024年昌栗高速东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 (略) (略) 以《 (略) 关于南昌西管理中心2024年昌栗高速东段绿化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预算的批复》( (略) 网工程字〔2024〕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 (略) 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资金由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投资总额约*元,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本项目询比采购范围
本项目询比采购范围为:S38昌栗高速绿化改造。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2024-PSGZ标段。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实际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等要求见附录1、2、3、4、5、6,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3.5 截至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前一日24时00分,在江西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响应人,其信用等级根据 (略) (略) 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6 响应人必须对全部工作内容进行响应,只对部分工作响应者,将不予考虑。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将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南昌西管理中心2024年昌栗高速东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人核实响应人后,询比采购文件(电子版)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请及时回复确认。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和响应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二楼会议室(地址: (略) 上高县锦江镇五里岭宜丰养护所)。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6.1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南昌西管理中心 http://**)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西省交通 (略) 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
地 址: (略) 上高县锦江镇五里岭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
联 系 人:钟 工
电 话:*
网 址:
南昌西 (略) (http://**)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 (略) 站中“通知公告栏”发布。
南昌西管理中心宜丰养护所
2024年7月4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 (略) 基路面养护*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响应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证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个成交金额在*元(含*元)以上 (略) 养护类项目。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前一日,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5、在江西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注:本表响应人应如实填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 数量要求 | 资质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或已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略) 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