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汽车吊租赁询价函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汽车吊租赁询价函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汽车吊租赁询价函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05 09:30:00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汽车吊租赁询价函
(编号:ZJJZ-JNXM-DCZL-2024-026-L)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
1.1.开工日期:2022年3月
1.2.项目名称: (略) 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
1.3.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1.4.所属区域:华东地区 (略) 任城区;
1.5.项目工期:24个月;
1.6项目简介: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 (略) (略) 高架西侧、呈祥大道北侧、 (略) 东侧( (略) ),本项目为搬迁安置住宅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1㎡,总建筑面积*.04㎡,其中地下总面积为*.81㎡,局部人防面积*.60㎡,地上为1栋3层配套幼儿园、5栋2层配套商业、26栋高层住宅及配套用房。
1.2询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范围 | 备注 |
1 | 汽车吊 | 25T/50T | 台班 | 150 | 商业楼、4号、6号配电房施工材料吊装 |
二、租赁费用说明
租赁单价包括司驾人员工资、燃油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等。
一个台班8小时,设备单次使用不足半个台班按半个台班计费。
三、租赁设备质量要求
设备出厂年限要求:设备出厂年限不超过5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4.1租金每 月 结算一次。承租方每月16-18日根据承租方提供给出租方的台班小票上标注的台班数进行结算。
4.2费用支付
4.2.1每月办理结算,由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审核无异议后入账,承租方每个季度末向出租方支付设备租赁费,支付比例为当季度结算金额的70%,剩余累计结算金额的30%在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全部付清,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4.2.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承租方使用银行转账、6个月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等形式支付。贴息费、手续费及敞口费等均由出租方承担。
4.3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
五、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5日9:30时至2024年7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六、报价单的递交
6.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0:00时至2024年7月10日10:0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略) 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
联 系 人:徐部长
电 话:*
联系地址: (略) 任城区呈祥大道北侧中交建筑项目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汽车吊租赁询价函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05 09:30:00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汽车吊租赁询价函
(编号:ZJJZ-JNXM-DCZL-2024-026-L)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
1.1.开工日期:2022年3月
1.2.项目名称: (略) 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
1.3.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1.4.所属区域:华东地区 (略) 任城区;
1.5.项目工期:24个月;
1.6项目简介: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 (略) (略) 高架西侧、呈祥大道北侧、 (略) 东侧( (略) ),本项目为搬迁安置住宅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1㎡,总建筑面积*.04㎡,其中地下总面积为*.81㎡,局部人防面积*.60㎡,地上为1栋3层配套幼儿园、5栋2层配套商业、26栋高层住宅及配套用房。
1.2询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范围 | 备注 |
1 | 汽车吊 | 25T/50T | 台班 | 150 | 商业楼、4号、6号配电房施工材料吊装 |
二、租赁费用说明
租赁单价包括司驾人员工资、燃油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等。
一个台班8小时,设备单次使用不足半个台班按半个台班计费。
三、租赁设备质量要求
设备出厂年限要求:设备出厂年限不超过5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4.1租金每 月 结算一次。承租方每月16-18日根据承租方提供给出租方的台班小票上标注的台班数进行结算。
4.2费用支付
4.2.1每月办理结算,由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审核无异议后入账,承租方每个季度末向出租方支付设备租赁费,支付比例为当季度结算金额的70%,剩余累计结算金额的30%在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全部付清,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4.2.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承租方使用银行转账、6个月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等形式支付。贴息费、手续费及敞口费等均由出租方承担。
4.3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
五、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5日9:30时至2024年7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六、报价单的递交
6.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0:00时至2024年7月10日10:0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略) 济宁运河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二分部
联 系 人:徐部长
电 话:*
联系地址: (略) 任城区呈祥大道北侧中交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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