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
详见《招标工程清单》。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1.2 施工任务划分
主要内容为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施工
范围包括起止里程,计划采用 1 家劳务作业队*,(具体工程量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
2.1 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
格率达到 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
2.2 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的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
求;
2.3 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设计要求。
2.4 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
业准入证或资质证件真实齐全满足办理准入证条件(营业执照、安全
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信用登记证)且未被中
(略) 、 (略)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
位,具备本招标工程项目分包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等
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略) 公
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
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 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9 日 8:00 时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 8:00 时,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领取招标文件。
4.2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田福利 电话 *
5.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和平区中土大厦 509。如有调
整,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7.2 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中土大厦 509
8.投标保证金
8.1 投 标 人 在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 需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人 民 币
*.00 元(大写 *万元整),标书费人民币 500.00 元(大写 *
佰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 (略) 沈阳分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备注:
投标保证金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
程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标
书费;
9.其它
9.1 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9.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未按规定期限递交投标文件;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标书者;
(3)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
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
有关规定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者;
(5)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10.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联 系 人:田福利
电 话:*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略)
(略)
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1..1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详见《招标工程清单》。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施工任务划分
11..22施工任务划分
主要内容为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起止里程,计划采用1家劳务
作业队*,(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2.2.质量要求
2.1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
格率达到100%。
2.2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的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2.3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设计要求。
2.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或资质证件真实齐全满足办
理准入证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一般
纳税人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信用登记证)且未被 (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具备本招标工程项目分包资质。
3.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3.3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等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略) 公章)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7月9日8:00 时至 2024 年7月14日8:00 时,
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4.2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田福利 电话 *
现场考察
5.5.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投标文件的递交
6.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和
平区中土大厦509。如有调整,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7.开标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
7.2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中土大厦509
投标保证金
8.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0 元(大写 *万元整),标书费人
民币*(大写 *佰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 (略) 沈阳分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备注:
投标保证金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标书费;
9.9.其它其它
9.1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9.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未按规定期限递交投标文件;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标书者;
(3)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
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者;
(5)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招标项目
10.10.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联 系 人:田福利
电 话:*
(略)
二〇二 四年七月九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
详见《招标工程清单》。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1.2 施工任务划分
主要内容为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施工
范围包括起止里程,计划采用 1 家劳务作业队*,(具体工程量详见
招标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
2.1 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
格率达到 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
2.2 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的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
求;
2.3 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设计要求。
2.4 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
业准入证或资质证件真实齐全满足办理准入证条件(营业执照、安全
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信用登记证)且未被中
(略) 、 (略)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
位,具备本招标工程项目分包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等
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略) 公
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
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 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9 日 8:00 时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 8:00 时,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领取招标文件。
4.2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田福利 电话 *
5.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和平区中土大厦 509。如有调
整,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7.2 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中土大厦 509
8.投标保证金
8.1 投 标 人 在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 需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人 民 币
*.00 元(大写 *万元整),标书费人民币 500.00 元(大写 *
佰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 (略) 沈阳分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备注:
投标保证金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
程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标
书费;
9.其它
9.1 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9.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未按规定期限递交投标文件;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标书者;
(3)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
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
有关规定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者;
(5)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10.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联 系 人:田福利
电 话:*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略)
(略)
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大连长兴岛铁路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1..1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详见《招标工程清单》。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施工任务划分
11..22施工任务划分
主要内容为 大连 (略) 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起止里程,计划采用1家劳务
作业队*,(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2.2.质量要求
2.1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
格率达到100%。
2.2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的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2.3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设计要求。
2.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或资质证件真实齐全满足办
理准入证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一般
纳税人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信用登记证)且未被 (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具备本招标工程项目分包资质。
3.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3.3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等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略) 公章)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7月9日8:00 时至 2024 年7月14日8:00 时,
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4.2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田福利 电话 *
现场考察
5.5.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投标文件的递交
6.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和
平区中土大厦509。如有调整,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7.开标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
7.2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中土大厦509
投标保证金
8.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0 元(大写 *万元整),标书费人
民币*(大写 *佰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 (略) 沈阳分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备注:
投标保证金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备注: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标书费;
9.9.其它其它
9.1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9.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未按规定期限递交投标文件;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标书者;
(3)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
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者;
(5)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招标项目
10.10.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大连 (略) 项目瓦房店至五岛引道引桥工程。
联 系 人:田福利
电 话:*
(略)
二〇二 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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