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环闽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环闽宁招[2024]01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 1.00 | *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 月1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并联系项目经办0593-*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
手机: 电话: 传真: |
报名时间: |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福建环闽 (略) 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7月22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福建环闽 (略) 开标大厅。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号
联系人: 兰先生
联系方法:*
1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
邮 编:*
电 话:0593-*
联系人:雷丹
附件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环闽 (略) 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略) 宁德分行东湖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磋商保证金”。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环闽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环闽宁招[2024]01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交投天行大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宁德火车站综合枢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 1.00 | *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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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 月1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 ),并联系项目经办0593-*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
手机: 电话: 传真: |
报名时间: |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福建环闽 (略) 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7月22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福建环闽 (略) 开标大厅。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号
联系人: 兰先生
联系方法:*
1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28号盈丰佳园5幢402室
邮 编:*
电 话:0593-*
联系人:雷丹
附件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环闽 (略) 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略) 宁德分行东湖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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