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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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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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

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管理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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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确保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生在校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略) 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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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确定选用校外供餐模式为师生提供午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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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全体学生家长意见

2024年7月5日,学校通过问卷星的形式向全体家长下发了《沙湾京兆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征求家长意见书》,对”是否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开展意见征求,调查结果显示72.78%的家长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参与午托服务学生家长超过三分之二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






集体决策
2024年7月5日晚上,学校听取家委会、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100%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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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
学校在意见征求和各方代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成立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校监会成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组成的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其中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不低于工作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麦志亮(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温燕青(家委会主任)
教师代表(1人):
江洁钟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人):
冯丽珍、李结兰、何子君、陈军明、谢佳旋
学生代表(11人):
曾梓阳、韩可榆、林芷凡、徐梦妍、黄若琳、韩心玥、何梓彤、黄诗晴、陈梓扬、何楚熹、骆程远
家长代表(5人):
一年级:冯炯贤
二年级:陈丽莹
三年级:何碧仪
四年级:洪丽英
五年级:冯莉蓉
社会代表(1人):
胡秋平(沙湾东村党委委员)






召开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会议
2024年7月9日,学校召开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全体成员集中学,切实保障学生在校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略) 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工作指引:



一、管理架构



(一)成立校外供餐服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麦志亮(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冯丽珍(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
何智强(总务主任)
林焕棠(教导处主任)
何敏梓(教导处副主任)
江洁钟(党务工作者)
李 妍(大队辅导员)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二)成立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
麦志亮(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温燕青(家委会主任)
教师代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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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

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管理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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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确保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生在校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略) 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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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确定选用校外供餐模式为师生提供午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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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全体学生家长意见

2024年7月5日,学校通过问卷星的形式向全体家长下发了《沙湾京兆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征求家长意见书》,对”是否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开展意见征求,调查结果显示72.78%的家长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参与午托服务学生家长超过三分之二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






集体决策
2024年7月5日晚上,学校听取家委会、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100%同意采用校外供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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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
学校在意见征求和各方代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成立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校监会成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组成的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其中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不低于工作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麦志亮(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温燕青(家委会主任)
教师代表(1人):
江洁钟
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人):
冯丽珍、李结兰、何子君、陈军明、谢佳旋
学生代表(11人):
曾梓阳、韩可榆、林芷凡、徐梦妍、黄若琳、韩心玥、何梓彤、黄诗晴、陈梓扬、何楚熹、骆程远
家长代表(5人):
一年级:冯炯贤
二年级:陈丽莹
三年级:何碧仪
四年级:洪丽英
五年级:冯莉蓉
社会代表(1人):
胡秋平(沙湾东村党委委员)






召开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会议
2024年7月9日,学校召开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全体成员集中学,切实保障学生在校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略) 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略) 番禺区沙湾京兆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实施工作指引:



一、管理架构



(一)成立校外供餐服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麦志亮(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冯丽珍(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
何智强(总务主任)
林焕棠(教导处主任)
何敏梓(教导处副主任)
江洁钟(党务工作者)
李 妍(大队辅导员)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二)成立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
麦志亮(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温燕青(家委会主任)
教师代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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