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成人学历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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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成人学历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山学院成人学历网络教学与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BWS*;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元;

最高限价:28.*元;

服务内容: (略) (略) 采购项目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略) 搭建、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

(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

(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供应商成立至今任意年度的审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近期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资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

(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磋商申请人承诺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3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政采云锦屏交易中心四楼开标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政采云锦屏交易中心四楼开标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仅在“中国 (略) 发布、 (略) 官网”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以公告形式或者书面形式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6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清黄

电话: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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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BWS*;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元;

最高限价:28.*元;

服务内容: (略) (略) 采购项目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略) 搭建、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

(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

(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提交法人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1)供应商成立至今任意年度的审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近期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资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金。

(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磋商申请人承诺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3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政采云锦屏交易中心四楼开标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政采云锦屏交易中心四楼开标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仅在“中国 (略) 发布、 (略) 官网”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以公告形式或者书面形式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6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清黄

电话: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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