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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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标的名称 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项目编码 GR2024* 出租底价 0.* 万元
价格说明 本次挂牌价格为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1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2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方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之现状。
(二)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三)出租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地理位置

(略) (略) 镇新龙社区6组

房屋用途

办公

所在楼层

1层

建筑面积

134.82

租赁期限

1年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 有: 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钢构标准办公区,管理费1元/㎡/月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871KF62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镇新龙社区6组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冯赛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CK8N30X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关于同意国有资产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4-06-25
批准文号 达市高新科创[2024]264 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0.* 万元
价格说明 本次挂牌价格为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首年度租金的10%缴纳。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名称: (略)
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达州分行
账号:*8
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在无欠费、无违约或无应予赔偿的情形下,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仓库租赁协议》、承租方支付的首年租金且交易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仓库租赁协议》。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仓库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并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按约定使用仓库。
2、按时交纳租金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3、不得擅自改变仓库(场地)结构,必须保证仓库使用安全。
4、配合*方对房屋的修缮、管理行为,妥善、安全使用租赁仓库,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方,按双方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维护。
5、自行承担因*方自身原因造成仓库及其附着设施损坏的维护、维修费用及赔偿。易损物件的维修、更换亦由*方自行承担。
6、*方在租赁期间严禁将租赁仓库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等任何实际将租赁库房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7、租赁期间,*方应加强人员管理,避免产生污水、噪音、有毒有害废气等环境污染,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方须无条件退还租赁仓库,*方退还相应剩余期限租金。
8.仓库租赁期间,*方应指定专人与*方进行各项事务对接,如有人员变动,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方。
9、退租时*方应交还*方所属物品(如仓库钥匙、器材等),禁止私拉乱 (略) ,且以仓库原貌返还,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加强租赁仓库用火用电安全,对*方造成的人员、运营安全等事故、*方概不负责。
11、随时接受*方的安全检查。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询价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对外公开招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三)标的租赁后,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未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或追究责任;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标的,视为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出租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要求的维修、改造、拆除等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因本 (略) 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存在海关总署行政批准同 (略) 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所以对所有租赁客户均要求,在海关总署行政批准同意设立达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后二个月时间内,必须无条件撤场,配合政府开展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行工作。租金及其他费用按剩余期限全额退款。
(四)其他事项详见《仓库租赁协议》。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7-2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达州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2132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该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待本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仓库租赁协议》、确认承租方缴纳首期租金且交易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由本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保税仓库租赁协议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杜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1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略) ,达州
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标的名称 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项目编码 GR2024* 出租底价 0.* 万元
价格说明 本次挂牌价格为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1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2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方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标的物之现状。
(二)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三)出租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达州市高新区河市镇无水港公用型保税仓1号仓第一层办公区

地理位置

(略) (略) 镇新龙社区6组

房屋用途

办公

所在楼层

1层

建筑面积

134.82

租赁期限

1年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 有: 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钢构标准办公区,管理费1元/㎡/月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871KF62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镇新龙社区6组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冯赛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CK8N30X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关于同意国有资产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4-06-25
批准文号 达市高新科创[2024]264 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0.* 万元
价格说明 本次挂牌价格为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首年度租金的10%缴纳。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名称: (略)
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达州分行
账号:*8
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在无欠费、无违约或无应予赔偿的情形下,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仓库租赁协议》、承租方支付的首年租金且交易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仓库租赁协议》。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仓库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并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按约定使用仓库。
2、按时交纳租金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3、不得擅自改变仓库(场地)结构,必须保证仓库使用安全。
4、配合*方对房屋的修缮、管理行为,妥善、安全使用租赁仓库,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方,按双方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维护。
5、自行承担因*方自身原因造成仓库及其附着设施损坏的维护、维修费用及赔偿。易损物件的维修、更换亦由*方自行承担。
6、*方在租赁期间严禁将租赁仓库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等任何实际将租赁库房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7、租赁期间,*方应加强人员管理,避免产生污水、噪音、有毒有害废气等环境污染,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方须无条件退还租赁仓库,*方退还相应剩余期限租金。
8.仓库租赁期间,*方应指定专人与*方进行各项事务对接,如有人员变动,需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方。
9、退租时*方应交还*方所属物品(如仓库钥匙、器材等),禁止私拉乱 (略) ,且以仓库原貌返还,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加强租赁仓库用火用电安全,对*方造成的人员、运营安全等事故、*方概不负责。
11、随时接受*方的安全检查。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询价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对外公开招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三)标的租赁后,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未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或追究责任;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标的,视为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出租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要求的维修、改造、拆除等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因本 (略) 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存在海关总署行政批准同 (略) 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所以对所有租赁客户均要求,在海关总署行政批准同意设立达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后二个月时间内,必须无条件撤场,配合政府开展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行工作。租金及其他费用按剩余期限全额退款。
(四)其他事项详见《仓库租赁协议》。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7-2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达州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2132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该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待本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仓库租赁协议》、确认承租方缴纳首期租金且交易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后,由本所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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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杜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1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略) ,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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