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军人驿站”招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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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军人驿站”招募令

一、隆回县军人驿站成立背景与目标


为贯彻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共筑军民团结新篇章,提升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尊崇感。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同意,特在建军97周年之际向全县范围发起“军人驿站”合作招募令,通过招募宾馆、酒店、餐饮、商场、景区等服务机构作为合作单位,设立专属的“军人驿站”,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良好风尚。

二、招募对象与条件

1、招募对象:全县范围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商场、公交、景区等服务单位。

2、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口碑,无重大投诉记录。

愿意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遵守“军人驿站”服务标准。

能够为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服务事宜。

在显著位置悬挂“军人驿站”标识,展示军人优先、优惠等相关政策信息。

三、合作内容与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提供军人及优抚对象专属入住通道,确保快速办理入住手续。

设立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服务,服务区间符合或略高于日常标准。

提供军人及优抚对象入住优惠,包括但不限于房价折扣、免费早餐、延迟退房等。

定期举办军人主题活动,如座谈会、节日庆祝等,增进军民情。

2、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军人优抚的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服务质量,对军人及优抚对象保持高度尊重和热情服务。

建立健全服务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并处理军人及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招募联络方式

凡热心并自愿参与的服务机构,请咨询:

隆回县 (略) (县人社局3栋103)0739—*

隆回县军人驿站(县城桃花新村邮政局门面)0739—*

请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填报信息



一、隆回县军人驿站成立背景与目标


为贯彻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共筑军民团结新篇章,提升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尊崇感。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同意,特在建军97周年之际向全县范围发起“军人驿站”合作招募令,通过招募宾馆、酒店、餐饮、商场、景区等服务机构作为合作单位,设立专属的“军人驿站”,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良好风尚。

二、招募对象与条件

1、招募对象:全县范围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商场、公交、景区等服务单位。

2、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口碑,无重大投诉记录。

愿意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遵守“军人驿站”服务标准。

能够为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服务事宜。

在显著位置悬挂“军人驿站”标识,展示军人优先、优惠等相关政策信息。

三、合作内容与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提供军人及优抚对象专属入住通道,确保快速办理入住手续。

设立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服务,服务区间符合或略高于日常标准。

提供军人及优抚对象入住优惠,包括但不限于房价折扣、免费早餐、延迟退房等。

定期举办军人主题活动,如座谈会、节日庆祝等,增进军民情。

2、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军人优抚的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服务质量,对军人及优抚对象保持高度尊重和热情服务。

建立健全服务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并处理军人及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招募联络方式

凡热心并自愿参与的服务机构,请咨询:

隆回县 (略) (县人社局3栋103)0739—*

隆回县军人驿站(县城桃花新村邮政局门面)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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