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4 招标人: 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民航发展基金+省市级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BZ*/*-5428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ABZ*/*-5428
2.5 建设地点:
2.6 建设规模: 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区项目范围内的机场综合业务用房、员工餐厅、值班宿舍、员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机务业务用房、场务用房、消防护卫业务用房、安检用房、公安用房、航空食品楼、人防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总图工程、市政工程( (略) 工程、绿化、供水、供电、雨水(管网DN1500~2000等)、污水、桥涵等公用配套工程等)及与现有工程相衔接所必须的改造工程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止。具体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范围:
(1)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综合业务用房、机场员工餐厅、值班宿舍、员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场务用房、消防护卫业务用房、安检用房、机务业务用房、110kV变电站、公安用房、航空食品楼、3#旅客过夜用房、海关用房、武警用房、2#动力中心、机务特种车库及维修用房、场务特种车库及维修用房、地面加油站、航空加油站、运控中心、油库区等单体建筑(拟建建筑规模详见“本期工作区拟建建筑一览表1”,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略) 政公用设施工程等。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综合业务用房、机场员工餐厅、值班宿舍、员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机务业务用房、场务用房、消防护卫业务用房、安检用房、公安用房、航空食品楼等单体建筑(拟建建筑规模详见“本期工作区拟建建筑一览表2”,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略) 政公用设施工程等。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其他服务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资质要求:
(1)规划资质: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下述a、b设计资质
a.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
b.市政行业*级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级(含)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图设计)。
注:
(1)若业绩合同中包括公共建筑设计与非公共建筑设计,则公共建筑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机场、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地铁站房、火车站、汽车站等)。(下同)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工作。
(3)承担规划工作的成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划资质相关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设计相关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6。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9.4 电子 (略) 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1;《 (略) 电子 (略) 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
电 话:、 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 (略) 络技术服务电话:,(0551)*。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4 招标人: 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民航发展基金+省市级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BZ*/*-5428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ABZ*/*-5428
2.5 建设地点:
2.6 建设规模: 飞行区及工作区扩建工程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区项目范围内的机场综合业务用房、员工餐厅、值班宿舍、员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机务业务用房、场务用房、消防护卫业务用房、安检用房、公安用房、航空食品楼、人防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总图工程、市政工程( (略) 工程、绿化、供水、供电、雨水(管网DN1500~2000等)、污水、桥涵等公用配套工程等)及与现有工程相衔接所必须的改造工程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止。具体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范围:
(1)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综合业务用房、机场员工餐厅、值班宿舍、员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场务用房、消防护卫业务用房、安检用房、机务业务用房、110kV变电站、公安用房、航空食品楼、3#旅客过夜用房、海关用房、武警用房、2#动力中心、机务特种车库及维修用房、场务特种车库及维修用房、地面加油站、航空加油站、运控中心、油库区等单体建筑(拟建建筑规模详见“本期工作区拟建建筑一览表1”,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略) 政公用设施工程等。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综合业务用房、机场员工餐厅、值班宿舍、员工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机务业务用房、场务用房、消防护卫业务用房、安检用房、公安用房、航空食品楼等单体建筑(拟建建筑规模详见“本期工作区拟建建筑一览表2”,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略) 政公用设施工程等。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其他服务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资质要求:
(1)规划资质: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下述a、b设计资质
a.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
b.市政行业*级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级(含)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图设计)。
注:
(1)若业绩合同中包括公共建筑设计与非公共建筑设计,则公共建筑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机场、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地铁站房、火车站、汽车站等)。(下同)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工作。
(3)承担规划工作的成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划资质相关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设计相关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6。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9.4 电子 (略) 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1;《 (略) 电子 (略) 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安徽省招标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
电 话:、 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 (略) 络技术服务电话:,(0551)*。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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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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