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14 12:30:00
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保险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滨水休闲步道改造、沿线休息节点景观、沿河休闲设施,以及河岸绿化、防洪堤美化、排水口美化、夜景亮化等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保险服务,保险种类、单位、工程量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保险种类 | 计量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备注 |
1 | 建筑工程一切险 | 项 | 1 | |
2 | 第三者责任险 | 项 | 1 | |
3 | 建筑工程设计责任险 | 项 | 1 | |
2.2.2投保时间:/
2.2.3工程地点: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略) 浦城县南浦溪沿岸)指定位置。
2.2.4履约保证金:/
2.2.5支付条件:结算后凭*方开具的符合*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保险期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支付比例100.00%。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
2.2.7最高限价:/元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2个保险服务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14日 12:30:00至 2024年7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9日 16:0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24日16: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公告标题: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14 12:30:00
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保险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滨水休闲步道改造、沿线休息节点景观、沿河休闲设施,以及河岸绿化、防洪堤美化、排水口美化、夜景亮化等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保险服务,保险种类、单位、工程量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保险种类 | 计量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备注 |
1 | 建筑工程一切险 | 项 | 1 | |
2 | 第三者责任险 | 项 | 1 | |
3 | 建筑工程设计责任险 | 项 | 1 | |
2.2.2投保时间:/
2.2.3工程地点: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略) 浦城县南浦溪沿岸)指定位置。
2.2.4履约保证金:/
2.2.5支付条件:结算后凭*方开具的符合*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保险期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支付比例100.00%。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
2.2.7最高限价:/元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3年内至少有2个保险服务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14日 12:30:00至 2024年7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9日 16:0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24日16: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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