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项目编号:CGGC3GS-GC-966-966-2024-003
公告发布时间:2024-07-15 17:23:00
项目名称: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4-07-17 12:00:00
阅读:56次
截标/开标时间:2024-07-24 12:00: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葛洲坝 (略)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项目业主)签订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E** ),拟对该项目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境内,大河沿子河出山口处,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远期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是在已完成的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二期扩建,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大坝、泄洪冲沙洞、溢洪道和新建放水隧洞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次扩建的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总库容2193.*m3,扩建后水库工程坝顶高程620.50m,最大坝高76.32m,坝顶宽8m。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618.00m,设计洪水位617.92m,校核洪水位619.96m,死水位589.75m。水库扩建后为大河沿子灌区20.*亩耕地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设计水平年为下游灌区供水可达到5209.*m3。工程建成后在一期防洪任务的基础上,将下游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
2.2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2.3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引水工程闸门、闸阀、流量计、法兰、管材、预埋件、启闭机等采购及安装。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517日历天,计划2024年8月1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本项目仅接受设备的制造厂家参与应答,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1年01月起至今)具有一项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评价良好(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3.3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 (略) (略) ”、“ (略) (略) ”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 应答人自有在职员工( (略) 社保证明),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至少1项,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应答,但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报名
5.1 有意参加应答,请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能建 (略) 报名。
5.2 报名要求:应答人报名时,请在报名窗口上传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的资审资料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登录中国能建 (略) ,上传采购文件购买凭证的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佰 元(¥ 500.00 )整,售后不退。请将款项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 (略)
开户行: 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 (略) 信用社
账 号: **
(备注:标书款必须从应答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应答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标书款”,并于应答截止时间前将购买凭证上传至中国能建 (略) 指定位置。)
7.应答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12 时 00 分,请应答人于应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 (略) 上传应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若应答截止时间变更,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能建 (略) 、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7.2 纸质应答文件
不需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能建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 (略)
地 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略) 北11号4栋207号
邮 编:*
联系人(采购人):张国庆 电 话:*
邮 箱: 传 真:
2024 年 7 月 15 日
项目编号:CGGC3GS-GC-966-966-2024-003
公告发布时间:2024-07-15 17:23:00
项目名称: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4-07-17 12:00:00
阅读:56次
截标/开标时间:2024-07-24 12:00:00
项目类型:工程分包
招标人:中国葛洲坝 (略)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项目业主)签订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E** ),拟对该项目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境内,大河沿子河出山口处,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远期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是在已完成的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二期扩建,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大坝、泄洪冲沙洞、溢洪道和新建放水隧洞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次扩建的沙尔托海水库二期工程总库容2193.*m3,扩建后水库工程坝顶高程620.50m,最大坝高76.32m,坝顶宽8m。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618.00m,设计洪水位617.92m,校核洪水位619.96m,死水位589.75m。水库扩建后为大河沿子灌区20.*亩耕地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设计水平年为下游灌区供水可达到5209.*m3。工程建成后在一期防洪任务的基础上,将下游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
2.2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2.3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引水工程闸门、闸阀、流量计、法兰、管材、预埋件、启闭机等采购及安装。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517日历天,计划2024年8月1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本项目仅接受设备的制造厂家参与应答,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1年01月起至今)具有一项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评价良好(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3.3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 (略) (略) ”、“ (略) (略) ”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 应答人自有在职员工( (略) 社保证明),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至少1项,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应答,但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报名
5.1 有意参加应答,请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能建 (略) 报名。
5.2 报名要求:应答人报名时,请在报名窗口上传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的资审资料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登录中国能建 (略) ,上传采购文件购买凭证的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佰 元(¥ 500.00 )整,售后不退。请将款项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 (略)
开户行: 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 (略) 信用社
账 号: **
(备注:标书款必须从应答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应答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标书款”,并于应答截止时间前将购买凭证上传至中国能建 (略) 指定位置。)
7.应答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 12 时 00 分,请应答人于应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能建 (略) 上传应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若应答截止时间变更,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能建 (略) 、电话或短讯等方式通知。
7.2 纸质应答文件
不需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能建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 (略)
地 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略) 北11号4栋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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