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1#2#3#4#锅炉2024年下半年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内容:
1.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2024煤灰、渣的销售清运承包项目(4#锅炉拟于2024年8月投产),包括负责煤灰渣放灰,现场清理,道路清扫,每天产出灰、渣必须清理、转运完成(出售方最大存放3天)。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年燃烧煤炭约*吨,采取配煤掺烧方式,因此燃用煤种较多,煤质随时变化,产灰量随燃烧煤种变化而变化,此次煤灰、渣出售数量约8.*吨(说明:实际结算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出售人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2.交货地点: (略) 厂区内。
3.合同期限:2024年7月~2024年12月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评审依据: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储存灰渣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使用证明文件(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储存灰渣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评审依据:储存灰渣的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者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报价人须保证灰(需密闭槽罐车装车)、渣装车、转运出厂时间、环境保护、现场清洁、工作秩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有良好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不因灰、渣销售承包业务以及服务而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安全生产、现场卫生、工作秩序。如不能满足上述内容必须无条件整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5.由于渣库已经安装吸尘罩,报价人所提供的装渣车车厢与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确保放渣时扬尘能够及时收集。
评审依据: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6.报价人须提供一台洒水车(容量5吨以上)来维护环境卫生;
评审依据:提供成交后为该项目提供一台洒水车的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7.报价人必须提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提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参与方式
1.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07月18日16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3日16时00分止登录“江西省国有 (略) ”(http://**)询比项目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加”,并按项目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如项目需进行报名审核)。请未注册的报价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2.报价人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如项目有要求则需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人需完整填写参与,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4.参与项 (略) 操作问题, (略) 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四、 (略) 费用
平台使用费: (略) ;
询价保证金金额: (略) ;
保证金缴纳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相应账号(账号系统中可见)。
五、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盐化 (略)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