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函[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内,英俊大街以东、英凯大街以西区域;
2.3建设规模:拟建设的新兴建材产业园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49.3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期为13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注: (略) 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没有换证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2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拟派出的安装操作人员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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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函[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内,英俊大街以东、英凯大街以西区域;
2.3建设规模:拟建设的新兴建材产业园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49.3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期为13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注: (略) 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没有换证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2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拟派出的安装操作人员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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