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
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
公告标题:中交 (略)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22 10:00:00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交 (略) 对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中交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计划2025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要借助专业指导积累相关经验, (略) (以下简称“受托方”),达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书”。本次谈判最高限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为上一年度节税金额的4%(封顶*)。
二、供应商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安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日期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2.6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1) (略) 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略) (略) 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参加。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是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谈判文件,本次竞争谈判不提供纸质版文件。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注册时请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 (略) -中交 (略) ”;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 (略) ”。
3.2获取时间:2024年 7月 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7 月26 日11时00分。
3.3本次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4.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8 月 2 日11时00分前。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按本公告“6.联系方式”中规定的地点送达(不接受邮寄)。(送文 (略) 要搬家)
4.3竞争性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
五.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开华道22号普天大厦西塔23层
联系人:王晓飞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告标题:中交 (略)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22 10:00:00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交 (略) 对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中交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计划2025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要借助专业指导积累相关经验, (略) (以下简称“受托方”),达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书”。本次谈判最高限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为上一年度节税金额的4%(封顶*)。
二、供应商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安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日期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2.6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1) (略) 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略) (略) 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参加。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是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谈判文件,本次竞争谈判不提供纸质版文件。供应商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注册时请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 (略) -中交 (略) ”;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 (略) ”。
3.2获取时间:2024年 7月 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7 月26 日11时00分。
3.3本次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4.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8 月 2 日11时00分前。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按本公告“6.联系方式”中规定的地点送达(不接受邮寄)。(送文 (略) 要搬家)
4.3竞争性谈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
五.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开华道22号普天大厦西塔23层
联系人:王晓飞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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