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充填系统尾砂运输服务的潜在投标人 (略) (瑞康专区)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006
项目名称:充填系统尾砂运输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控制底价 | 预算总价 |
充填系统尾砂运输服务 | |||||
大江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 | 1 | 项 | 1.为做好漂塘矿区充填系统运行准备工作,由中标人安排人员分别从大江选厂取砂站和大龙山选厂取砂站通过装运设备进行将尾砂(细泥)装车运输至漂塘矿区556充填站进行卸车。其运 (略) 线分别为:①大江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单程距离为7公里, (略) 线为 (略) 线(即:大江选厂取砂站 → (略) 口 → 炸药总库 → 桃子岭 → 556充填站);②大龙山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单程距离为11公里, (略) (略) 线(即:大龙山选厂取砂站→大龙山选厂→公司办公楼门口→ (略) 口→炸药总库 → 桃子岭 → 556充填站);以上 (略) 线非特殊情况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 (略) 线。 2.年度总作业天数:预计作业时间280天,具体生产作业时间以实际作业天数为准;每日尾砂(细泥)运输量分别为:大江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每日尾砂(细泥)运输量约300吨;大龙山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每日尾砂(细泥)运输量约100吨。前述运输量为预估数,采购人不对运输量进行保证,运输量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3.服务期限:*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单价调整(含税):合同期间,若江西省出台了新的建设工程定额,则按新定额套算进行含税调价的基准价,再乘以相同的中标价下浮系数(即:下浮系数=中标单价/招标控制价),并于新定额出台的次月按调整的单价进行结算。 | */吨; | 537.*元 |
大龙山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 | 1 | 项 | */吨;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转账的足额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符合其经营范围和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上午/至/,下午/至/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瑞康专区)http://**
方式:使用注册单位成功后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完成报名和下载两个步骤才算报名成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地点: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 (略) 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 (略) 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 (略) (瑞康专区)http://** (略) 上注册单位。( (略) 客服*-5)
2.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份、副本四份)出席开标大会,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帐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17:30时前。
户名:江西瑞芃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康支行
帐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
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帐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若备注信息超出银行规定字数,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化填写,但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标注不清晰,使得招标人产生误解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当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如中标供应商无违约、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未侵害采购人其他权益等情况,经过验收合格,采购人在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终止且验收合格并且中标供应商清场撤离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7.付款方法:①大江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线:利用取砂现场已安装的地磅进行尾砂(细泥)的重量称重,尾砂重量为自然状态下重量,不扣除水份。②大龙山选厂取砂站-556充填站线:尾砂(细泥)重量利用铲装设备已安装电子称称重,重量为自然状态下重量,不扣除水份。两条运输线的尾砂(细泥)重量由采购方、中标方双方共同签字书面确认的尾砂(细泥)重量进行结算,同时采购方每月根据充填站尾砂给料计重装置对所使用的尾砂量与结算量进行抽检或复核,若抽检或复核的重量在允许含水份比率(10%)范围内(含),则按原结算量进行结算;若抽检或复核的重量超允许含水份比率(10%)范围,则核减超含水份比率(10%)的重量后,进行结算。月底前分别按两条运输线中标单价乘以当月已共同确认的尾砂(细泥)重量结算当月总运输费,中标方申请支付运输费结算款前,中标方须事先向采购方提供结算值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9%的差额部分,采购方将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国家税收政策有调整的,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执行。
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大余县左拔镇漂塘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瑞芃 (略)
地 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 (略) 锦绣城14栋二楼商铺(16-20号)
联系方式:*
邮 箱:*@*q.com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南康支行
户 名:江西瑞芃 (略)
账 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
3、项目联系方式
曹女士(采购单位):*
龙女士(采购代理机构):*
(略) 址: (略) (瑞康专区)http://**
江西省国有 (略) http://gz-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