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询价采购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询价采购
公告标题: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询价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22 17:00:00
中交 (略)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
公开询价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本次采购参与项目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 工程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交 (略) 。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工程位于 (略) 莲都区,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提升局部防洪能力,提高大溪堤防防洪及运行管理能力,打造集安全、生态、休闲、文旅、智慧于一体的幸福河样板。防洪提升工程:提升 (略) 面23.55km,新建护岸965m,新建防汛通道连通10.42km:滩地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滩地10处及栈桥施工面修复,面积约747亩;滨水步道贯通工程:新建滨水步道贯通18.68km;其他配套工程。本工程拟采购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2.3计划工期: 暂定2024年7月31日至项目完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单位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4)其他要求:本次询价不接受中交 (略) (略) 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询价文件的获取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7月22日 17时 00分至 2023年7月26日 17时 00分。
4.2 询价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7月 30日 17时 00 分。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递交将响应文件。
5.2 逾期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方:中交 (略)
地址: (略) 镇海 (略) 221号
联系人:卢俊峰
电话:0574-*
询价文件澄清联系人:赵啸燚
电话:*
公告标题: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询价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22 17:00:00
中交 (略)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
公开询价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本次采购参与项目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 工程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交 (略) 。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Ⅱ标段)工程位于 (略) 莲都区, (略)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提升局部防洪能力,提高大溪堤防防洪及运行管理能力,打造集安全、生态、休闲、文旅、智慧于一体的幸福河样板。防洪提升工程:提升 (略) 面23.55km,新建护岸965m,新建防汛通道连通10.42km:滩地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滩地10处及栈桥施工面修复,面积约747亩;滨水步道贯通工程:新建滨水步道贯通18.68km;其他配套工程。本工程拟采购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2.3计划工期: 暂定2024年7月31日至项目完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单位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4)其他要求:本次询价不接受中交 (略) (略) 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询价文件的获取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7月22日 17时 00分至 2023年7月26日 17时 00分。
4.2 询价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7月 30日 17时 00 分。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递交将响应文件。
5.2 逾期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方:中交 (略)
地址: (略) 镇海 (略) 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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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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