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红沙泉二号露天矿采煤半连续及选煤厂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采购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红沙泉二号露天矿采煤半连续及选煤厂一期EPC总承包工程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采购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1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 | |||||
2 | 2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安装主材及安装费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设备13%增值税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商业服务,招商代理,其他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 |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个类似地面清扫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2份。提供合同扫描件 | |
供应商邮箱 | 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60天 |
3 | 付款方式 | 采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后根据如下付款比例和条件将合同总价款项分期通过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卖方。 合同生效,卖方向采方提供履约担保,卖方同时向采方提供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在提交履约担保后,采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采方支付卖方对应合同价格的30%设备到货款。 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并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支付对应合同价格的30%,剩余10%为质量保修金,按照2年质保期(若卖方承诺质保期限超过2年按承诺期限执行),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前述设备付款以合同总价中设备总价为限。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1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00 | 无附件 | |
2 | 2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安装主材及安装费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00 | 无附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1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 | |||||
2 | 2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安装主材及安装费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设备13%增值税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商业服务,招商代理,其他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 |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个类似地面清扫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业绩2份。提供合同扫描件 | |
供应商邮箱 | 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60天 |
3 | 付款方式 | 采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后根据如下付款比例和条件将合同总价款项分期通过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卖方。 合同生效,卖方向采方提供履约担保,卖方同时向采方提供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在提交履约担保后,采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采方支付卖方对应合同价格的30%设备到货款。 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并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支付对应合同价格的30%,剩余10%为质量保修金,按照2年质保期(若卖方承诺质保期限超过2年按承诺期限执行),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前述设备付款以合同总价中设备总价为限。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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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00 | 无附件 | |
2 | 2 | 防爆型地面清扫系统设备安装主材及安装费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附件 | 项 | 1.00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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