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询比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询比公告

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
询价 2024-07-23 00:00
剩余时间
2 天 14 时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 (略)

响应时间: 2024-07-23 00:00:00 - 2024-07-25 23:59:59

开标时间: 2024-07-30 00:0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 (略) /章贡区

详细地址: -

收费标准
保证金: 元
大写:
平台服务费:
-
计算公式
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询比公告


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

询比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已纳入年度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交通 (略) 投资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为银坑收费站的边坡加固工程。

2.2询比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为:

对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的边坡进行加固、植草等工程的施工。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项目开工至结束全过程。

3.应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营业资质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价人,不得参加应价。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价,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价,否则其应价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采购对未成交人应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应价人,请于2024年7月23日8时00分至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不含工作日,下同)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q.com进行报名,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应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5.2 询比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6.应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应价预备会。如应价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应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应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应价人有任何疑问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6.2 应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应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应价文件递交至赣州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采购人定于应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应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应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

地址: (略) 迎宾大道101号厦 (略) 赣州西收费站内

邮编:*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97-* 0797-*

传真:0797-*

网址:http://**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 (略) (有关补遗、澄清等公 (略) 站发布)

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报名资料

应价人报名登记表

应价人名称

(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

所响应标段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电话


授权委托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电话


接收文件

电子邮箱


附: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 (姓名)系 (应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果由应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提交授权书。




详情信息
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
询价 2024-07-23 00:00
剩余时间
2 天 14 时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 (略)

响应时间: 2024-07-23 00:00:00 - 2024-07-25 23:59:59

开标时间: 2024-07-30 00:0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 (略) /章贡区

详细地址: -

收费标准
保证金: 元
大写:
平台服务费:
-
计算公式
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询比公告


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

询比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已纳入年度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交通 (略) 投资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为银坑收费站的边坡加固工程。

2.2询比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为:

对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的边坡进行加固、植草等工程的施工。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项目开工至结束全过程。

3.应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营业资质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价人,不得参加应价。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价,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价,否则其应价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采购对未成交人应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应价人,请于2024年7月23日8时00分至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不含工作日,下同)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q.com进行报名,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应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5.2 询比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6.应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应价预备会。如应价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应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应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应价人有任何疑问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6.2 应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应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应价文件递交至赣州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采购人定于应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应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应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

地址: (略) 迎宾大道101号厦 (略) 赣州西收费站内

邮编:*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97-* 0797-*

传真:0797-*

网址:http://**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 (略) (有关补遗、澄清等公 (略) 站发布)

江西省交通 (略) 赣州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报名资料

应价人报名登记表

应价人名称

(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

所响应标段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电话


授权委托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电话


接收文件

电子邮箱


附: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 (姓名)系 (应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宁都南收费所银坑收费站边坡加固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果由应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提交授权书。




详情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