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九章幕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天府九章幕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1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天府九章幕墙工程
1.2 招标人: (略)
1.3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招标项目概况:成都朗璞置业天府九章花园项 (略) 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 5 组,为全住宅项目,共计18栋住宅,项目净用地约为*.81㎡,总建筑面积约为*.06㎡,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46㎡,公共配套约为442.54㎡。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7254.27㎡,地下总建筑面约为*.79㎡。上述各面积数据为暂定面积,最终面积以政府批准的相关规证、实际施工图面积为准;
1.5 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单位;
1.6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1.7 定标原则: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国家或当地技术规范要求范围内的钢结构及预埋构件、金属屋面、铝板幕墙、石材(含石材保温一体板)幕墙、单元门玻璃幕墙、采光井、金属格栅、金属帷幔、雨棚等的供货、安装及打胶收口,两次精保洁(竣备一次、交付前一次)、配合泛光照明等工程的开孔及封堵、配合项目相关验收工作直至验收通过。
2.2 计划工期:2024年9月30日(暂定),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0日(暂定);
2.3质量要求:必须能够保证本工程验收通过(*方及政府相关单位验收);
2.4项目地点: (略) 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 5 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最低要求:幕墙资质*级;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承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幕墙业绩项目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不小于*元;
3.4财务要求:财务报表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元,财务报表的净利润近三年合计为正值且最近一年不为负;
3.5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 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 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情形;
(5)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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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天府九章幕墙工程
1.2 招标人: (略)
1.3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招标项目概况:成都朗璞置业天府九章花园项 (略) 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 5 组,为全住宅项目,共计18栋住宅,项目净用地约为*.81㎡,总建筑面积约为*.06㎡,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46㎡,公共配套约为442.54㎡。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7254.27㎡,地下总建筑面约为*.79㎡。上述各面积数据为暂定面积,最终面积以政府批准的相关规证、实际施工图面积为准;
1.5 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单位;
1.6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1.7 定标原则: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国家或当地技术规范要求范围内的钢结构及预埋构件、金属屋面、铝板幕墙、石材(含石材保温一体板)幕墙、单元门玻璃幕墙、采光井、金属格栅、金属帷幔、雨棚等的供货、安装及打胶收口,两次精保洁(竣备一次、交付前一次)、配合泛光照明等工程的开孔及封堵、配合项目相关验收工作直至验收通过。
2.2 计划工期:2024年9月30日(暂定),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0日(暂定);
2.3质量要求:必须能够保证本工程验收通过(*方及政府相关单位验收);
2.4项目地点: (略) 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 5 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最低要求:幕墙资质*级;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承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幕墙业绩项目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不小于*元;
3.4财务要求:财务报表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元,财务报表的净利润近三年合计为正值且最近一年不为负;
3.5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 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 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情形;
(5)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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