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峰项目消防二改工程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峰项目消防二改工程
一、招标主体:浙江 (略)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三墩单元*-53号地块拓峰科技新制造业项目二次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略) 西湖区,项目地块西 (略) ,东 (略) ,南 (略) ,北侧 (略) 3号。
3、招标范围:
消防喷淋上返下安装、消防设备移位增加、消防箱移位增加、防排烟风管增加,调试,配合精装修施工等;
各安装单位在施工时若因产生不同专业的管道交叉冲突需返工时,由*方现场核定,返工单位需自行承担返工费用。
注:上述消防系统的施工包括系统安装、系统试验、系统调试、系统验收、人员培训、工程维护等工作内容。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元(*万元整),缴纳保证金后 (略) 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 浙江 (略)
开户行:工行解放支行
账号:*1391
税号:*89Q
7、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待批次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的85%,分段结算(本项目分两次结算:第一次结算为合同签订1年后,第二次结算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后)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二周内经工程、物管部门书面确认后无息付清。
(2)单项变更金额在*元以上时,随工程款按70%支付,在*元以内时(含*元)结算后支付。
(3)承包人应于每 (略) 向发包人提交月付款申请表和已完工程量报表,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前一天电话通知承包人派人参加审核,如承包人未派人参加,以发包人审核的工程量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4)如采用绿城供应链金额付款,仅采用绿城供应链金额付款部分支付比例提高5%(计算公式为:采用绿城供应链净付款金额*1.05)。以上1)~3)付款中的支付比例均不包含采用绿城供应链净付款金额*0.05的金额。
(5)在满足本条上述第(1)-(3)项要求的前提下,工程款在审核确认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前,承包人须提交符合当地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同时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80%。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6)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供材料领用汇总表,会同发包人核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账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日内,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发包人保留工程结算价3%质量保修金及约定的其他保留款项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
一、招标主体:浙江 (略)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三墩单元*-53号地块拓峰科技新制造业项目二次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略) 西湖区,项目地块西 (略) ,东 (略) ,南 (略) ,北侧 (略) 3号。
3、招标范围:
消防喷淋上返下安装、消防设备移位增加、消防箱移位增加、防排烟风管增加,调试,配合精装修施工等;
各安装单位在施工时若因产生不同专业的管道交叉冲突需返工时,由*方现场核定,返工单位需自行承担返工费用。
注:上述消防系统的施工包括系统安装、系统试验、系统调试、系统验收、人员培训、工程维护等工作内容。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元(*万元整),缴纳保证金后 (略) 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 浙江 (略)
开户行:工行解放支行
账号:*1391
税号:*89Q
7、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待批次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的85%,分段结算(本项目分两次结算:第一次结算为合同签订1年后,第二次结算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后)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二周内经工程、物管部门书面确认后无息付清。
(2)单项变更金额在*元以上时,随工程款按70%支付,在*元以内时(含*元)结算后支付。
(3)承包人应于每 (略) 向发包人提交月付款申请表和已完工程量报表,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前一天电话通知承包人派人参加审核,如承包人未派人参加,以发包人审核的工程量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4)如采用绿城供应链金额付款,仅采用绿城供应链金额付款部分支付比例提高5%(计算公式为:采用绿城供应链净付款金额*1.05)。以上1)~3)付款中的支付比例均不包含采用绿城供应链净付款金额*0.05的金额。
(5)在满足本条上述第(1)-(3)项要求的前提下,工程款在审核确认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前,承包人须提交符合当地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同时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80%。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6)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供材料领用汇总表,会同发包人核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账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日内,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发包人保留工程结算价3%质量保修金及约定的其他保留款项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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