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一公司平顶山项目塔吊租赁询价公告
中交建筑一公司平顶山项目塔吊租赁询价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一公司平顶山项目塔吊租赁询价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31 11:30:00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粮食仓储物流园高新园区项目
1.2项目类型:房建
1.3所属区域:项目位于 (略) (略) 南、八矿风井西。
1.4项目简介:项目 (略) (略) 南、八矿风井西,本次拟建分为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室外工程。主要用于储存小麦等原粮。生产设施为9.*吨高大平房仓、*吨浅圆仓:5000吨油罐及其配套设施:7439.32平方米应急物资库及器材库。辅助生产设施为综合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及餐厅、配电室、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车库、门卫房、地磅等:室外工程包括 (略) 硬化、晒场、停车场、给排水消防、电气及场地回填等。
1.2询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设备 数量 | 预计进场时间 | 计划租赁期限 | 安装高度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QTZ80 系列(5610) | 2 | 2024.8.10 | 5个月 | 独立高度 |
二、租赁设备质量要求
2.1设备品牌要求:优先使用中联重科
2.2设备出厂年限要求:2020年7月以后。
2.3其他要求:设备需配备“检到位”系统。
三、投标报价
3.1租赁单价为包含为满足塔式起重机实际使用最大高度所需设备本体及加高标准节、附着锚固装置、撑杆、连墙件、安全附件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含驻场管理人员费用)、利润、风险、安全文明费、检到位智慧巡检系统费用等含税综合单价。
3.2进出场及安、拆费用为:包含设备检测费、设备保养维修费、塔吊超过标高增加标准节、附墙费用(含预埋件)、塔吊地脚螺栓费用(预埋件)、安全监测系统(俗称黑匣子)、用于保障指挥作业的对讲机等通讯措施费、塔吊一个月紧两遍螺栓费用等。设备进出场费由*承担,进出场全部事项由*方负责。
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书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它税赋应包括在单价及投标总价中。
3.5投标人需提供出厂时间为2020年7月及以后出场租赁设备。
3.6塔式起重机应满足河 (略) 相关要求。
3.7如投标租赁设备的产权单位与出租单位不一致,租赁、产权双方应签订承诺文件,明确债权债务纠纷与需方无关。承诺文件需作为投标附件。
3.8投标人需提供租赁设备生产厂家资质资料、租赁及安拆单位资质资料、安拆人员、司操人员证书、近三年主要合作业绩与证明资料、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资料作为投标附件。合同签订前还需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年检报告、设备产权备案证明。
3.9本招标租赁期限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出租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出租方设备实际租赁使用周期为准。
四、支付方式
4.1价款支付
无预付款
4.1.1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并拿到使用登记牌且可以正常使用后第一次结算时支付进出场及安拆费的 50 %;所有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安拆费用的 50 %。
4.1.2租赁费用支付:
操作人员或出租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双方单位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使用时间的唯一依据。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出租方在第四个月的5号前向承租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依据机械运转记录,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每期结算后60天内,承租方支付当期结算租赁费的70%;出租方机械设备全部退场,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5%,全部机械退场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30日内无息支付至100%,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4.1.3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具体支付方式以需方财务制度为准,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1.4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同时出租方还应提供经承租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机械运转记录表,按运转记录表进行租金结算,并配合承租方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特种设备月检查记录表、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等。
五、计量方式及租赁计费开始时间
5.1租金计算方式:
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5.2租赁计费开始时间:出租方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自检合格,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第三方检测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检测合格后,承租方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出租方出具书面的机械设备使用通知单,开始计算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43设备停置、停用期间租金计算方式:
因*方发生上级指令性停工、不可抗力情形(如疫情、地震、大风、暴雨等)、各级政府发布的停工文件要求停工等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方需出具书面报停报告,经双方商议确认后,*方可认定报停生效,报停及启用时间,*方提前3天通知*方,在报停期间单台设备应当按照租赁单价的50%计费,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停滞,停滞费按月租的50%计取。如遇春节,春节放假期间,报停25天不收取费用;若报停超过25天,从第26天起按租赁单价的50%计费,直至正式复工。春节正常上班正常收取费用。
5.5租金每 三月 结算一次,每月 15 日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依据机械运转记录(出租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承租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启租、报停通知单等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5.6租赁结束时间:自承租方出具书面机械设备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无特殊原因,出租方停止计算和收取机械设备租赁及人员工资费用。
5.7电费:使用期间,租赁设备所用电源由*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5.8其他费用:塔吊附墙拉杆由*方承担。
六、质量要求及进场验收
6.1出租方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满足双方约定使用功能的机械设备,设备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得提供以下情形设备: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设备出厂时间2020年度以前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擅自进行改造的;
(5)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6)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的;
(7)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
6.2出租方机械应在双方约定的交付日期到达工作地点;由出租、承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准入标准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如验收不符合的,出租方当场予以退换,对于安装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并无法整改的,同样当场予以退换,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七、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年 7 月 31日11 时30分至 2024年 8 月 5 日 11时30分,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八、报价单的递交
8.1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 8 月5 日11时30分至2024年 8 月7日11时30分。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8.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粮食仓储物流园高新园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徐峰(项目)
电 话: *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八矿风井西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一公司平顶山项目塔吊租赁询价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31 11:30:00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粮食仓储物流园高新园区项目
1.2项目类型:房建
1.3所属区域:项目位于 (略) (略) 南、八矿风井西。
1.4项目简介:项目 (略) (略) 南、八矿风井西,本次拟建分为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室外工程。主要用于储存小麦等原粮。生产设施为9.*吨高大平房仓、*吨浅圆仓:5000吨油罐及其配套设施:7439.32平方米应急物资库及器材库。辅助生产设施为综合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及餐厅、配电室、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车库、门卫房、地磅等:室外工程包括 (略) 硬化、晒场、停车场、给排水消防、电气及场地回填等。
1.2询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设备 数量 | 预计进场时间 | 计划租赁期限 | 安装高度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QTZ80 系列(5610) | 2 | 2024.8.10 | 5个月 | 独立高度 |
二、租赁设备质量要求
2.1设备品牌要求:优先使用中联重科
2.2设备出厂年限要求:2020年7月以后。
2.3其他要求:设备需配备“检到位”系统。
三、投标报价
3.1租赁单价为包含为满足塔式起重机实际使用最大高度所需设备本体及加高标准节、附着锚固装置、撑杆、连墙件、安全附件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含驻场管理人员费用)、利润、风险、安全文明费、检到位智慧巡检系统费用等含税综合单价。
3.2进出场及安、拆费用为:包含设备检测费、设备保养维修费、塔吊超过标高增加标准节、附墙费用(含预埋件)、塔吊地脚螺栓费用(预埋件)、安全监测系统(俗称黑匣子)、用于保障指挥作业的对讲机等通讯措施费、塔吊一个月紧两遍螺栓费用等。设备进出场费由*承担,进出场全部事项由*方负责。
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书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它税赋应包括在单价及投标总价中。
3.5投标人需提供出厂时间为2020年7月及以后出场租赁设备。
3.6塔式起重机应满足河 (略) 相关要求。
3.7如投标租赁设备的产权单位与出租单位不一致,租赁、产权双方应签订承诺文件,明确债权债务纠纷与需方无关。承诺文件需作为投标附件。
3.8投标人需提供租赁设备生产厂家资质资料、租赁及安拆单位资质资料、安拆人员、司操人员证书、近三年主要合作业绩与证明资料、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资料作为投标附件。合同签订前还需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出厂检验报告、设备年检报告、设备产权备案证明。
3.9本招标租赁期限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出租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出租方设备实际租赁使用周期为准。
四、支付方式
4.1价款支付
无预付款
4.1.1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并拿到使用登记牌且可以正常使用后第一次结算时支付进出场及安拆费的 50 %;所有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安拆费用的 50 %。
4.1.2租赁费用支付:
操作人员或出租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双方单位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使用时间的唯一依据。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出租方在第四个月的5号前向承租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依据机械运转记录,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每期结算后60天内,承租方支付当期结算租赁费的70%;出租方机械设备全部退场,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5%,全部机械退场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30日内无息支付至100%,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4.1.3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具体支付方式以需方财务制度为准,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1.4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同时出租方还应提供经承租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机械运转记录表,按运转记录表进行租金结算,并配合承租方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特种设备月检查记录表、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等。
五、计量方式及租赁计费开始时间
5.1租金计算方式:
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5.2租赁计费开始时间:出租方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自检合格,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第三方检测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检测合格后,承租方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出租方出具书面的机械设备使用通知单,开始计算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43设备停置、停用期间租金计算方式:
因*方发生上级指令性停工、不可抗力情形(如疫情、地震、大风、暴雨等)、各级政府发布的停工文件要求停工等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方需出具书面报停报告,经双方商议确认后,*方可认定报停生效,报停及启用时间,*方提前3天通知*方,在报停期间单台设备应当按照租赁单价的50%计费,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停滞,停滞费按月租的50%计取。如遇春节,春节放假期间,报停25天不收取费用;若报停超过25天,从第26天起按租赁单价的50%计费,直至正式复工。春节正常上班正常收取费用。
5.5租金每 三月 结算一次,每月 15 日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依据机械运转记录(出租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承租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启租、报停通知单等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5.6租赁结束时间:自承租方出具书面机械设备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无特殊原因,出租方停止计算和收取机械设备租赁及人员工资费用。
5.7电费:使用期间,租赁设备所用电源由*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5.8其他费用:塔吊附墙拉杆由*方承担。
六、质量要求及进场验收
6.1出租方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满足双方约定使用功能的机械设备,设备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得提供以下情形设备: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设备出厂时间2020年度以前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擅自进行改造的;
(5)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6)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的;
(7)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
6.2出租方机械应在双方约定的交付日期到达工作地点;由出租、承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准入标准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如验收不符合的,出租方当场予以退换,对于安装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并无法整改的,同样当场予以退换,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七、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年 7 月 31日11 时30分至 2024年 8 月 5 日 11时30分,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八、报价单的递交
8.1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 8 月5 日11时30分至2024年 8 月7日11时30分。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8.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粮食仓储物流园高新园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徐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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