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宿舍楼精装修专业分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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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宿舍楼精装修专业分包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吉木萨尔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吉木萨尔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宿舍及实训综合楼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施工图标示宿舍及实训综合楼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二次设计等所有精装修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内容:

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

2.完成此项目所有精装修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

3.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

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

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洞口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质量确定:以建设主管部门、建设方最终评定为准。中标人对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合同的约定条件。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位,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中标人承担返工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按最终专业分包款结算价的20%进行赔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师内部企业及园区企业,同质同价,可优先考虑。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 (略) 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吉木萨尔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吉木萨尔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宿舍及实训综合楼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施工图标示宿舍及实训综合楼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二次设计等所有精装修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内容:

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

2.完成此项目所有精装修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

3.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

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

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洞口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质量确定:以建设主管部门、建设方最终评定为准。中标人对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合同的约定条件。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位,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中标人承担返工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按最终专业分包款结算价的20%进行赔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师内部企业及园区企业,同质同价,可优先考虑。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 (略) 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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