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2024-2025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庐江皖能天然气营业厅前台客户服务等内容,按具体项目需求提供服务及人员。计划服务日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4月30日。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率请备注)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证件 | 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法人参与投标的)。3.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合同中未能体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5.未被采购人及其主管单位列入禁止参与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文件 |
报价须知 |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法人参与投标的)。 3.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合同中未能体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未被采购人及其主管单位列入禁止参与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2024-2025年度劳务外包服务,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庐江皖能天然气营业厅前台客户服务等内容,按具体项目需求提供服务及人员。计划服务日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4月30日。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率请备注)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证件 | 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法人参与投标的)。3.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合同中未能体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5.未被采购人及其主管单位列入禁止参与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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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文件 |
报价须知 |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法人参与投标的)。 3.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果合同中未能体现评审内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未被采购人及其主管单位列入禁止参与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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