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莆田兴化港1-3号泊位砂石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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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航局莆田兴化港1-3号泊位砂石料采购

公告标题:四航局莆田兴化港1-3号泊位砂石料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05 10:00:00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目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砂石料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石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 1-3 号泊位工程范 (略) 堆场、1#、 2#变电所、前方管理房、仓库、检查桥、候工楼、材料工具库、机修间、门卫室、生产调度楼、泵房等生产生活辅助建筑以及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等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砂石料,品种、数量等详见下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制砂

中砂

*

2

碎石

5-10mm

5100

4

碎石

10-20mm

*

5

碎石

16-31.5mm

*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07-30 12:00:00

2.2.3交付地点:中交第 (略)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指定位置

2.2.4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2.5支付条件: 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函的则不再扣除),于 60 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0%款项;剩余10%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在供货完毕、合同期满、*方送齐检验报告后,无息付清余款。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 (略) 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7最高限价: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4年内至少有2个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8月5日 10:00:00至 2024年8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5日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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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05 10:00:00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目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砂石料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石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 1-3 号泊位工程范 (略) 堆场、1#、 2#变电所、前方管理房、仓库、检查桥、候工楼、材料工具库、机修间、门卫室、生产调度楼、泵房等生产生活辅助建筑以及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等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砂石料,品种、数量等详见下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制砂

中砂

*

2

碎石

5-10mm

5100

4

碎石

10-20mm

*

5

碎石

16-31.5mm

*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07-30 12:00:00

2.2.3交付地点:中交第 (略)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道堆、水电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指定位置

2.2.4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2.5支付条件: 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函的则不再扣除),于 60 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90%款项;剩余10%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在供货完毕、合同期满、*方送齐检验报告后,无息付清余款。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 (略) 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7最高限价: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4年内至少有2个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8月5日 10:00:00至 2024年8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5日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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