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湘江科创基地二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湘江科创基地二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科创基地(二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项目预算:*元
1.5项目概况:二期园区食堂共两个,分别位于B20-1#栋(升华大道以北,以下简称北食堂)、B30-E#栋(升华大道以南,以下简称南食堂)负一楼,规划面积分别1169.66㎡、1180.37㎡。根据前期设计布局,北食堂预计可满足500人餐食,南食堂可满足300人餐食。
1.6采购范围:B20-1#栋、B30-E#栋食堂厨房设备,主要为:燃气灶、冰箱、消毒柜、洗碗机、油烟抽排及新风系统等设备。
1.7工期:60天。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http://**;
《湖南湘江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科创基地(二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项目预算:*元
1.5项目概况:二期园区食堂共两个,分别位于B20-1#栋(升华大道以北,以下简称北食堂)、B30-E#栋(升华大道以南,以下简称南食堂)负一楼,规划面积分别1169.66㎡、1180.37㎡。根据前期设计布局,北食堂预计可满足500人餐食,南食堂可满足300人餐食。
1.6采购范围:B20-1#栋、B30-E#栋食堂厨房设备,主要为:燃气灶、冰箱、消毒柜、洗碗机、油烟抽排及新风系统等设备。
1.7工期:60天。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http://**;
《湖南湘江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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