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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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

邀请函

1.采购条件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项目已由广东 (略)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 广州粤高 (略) 参加本项目直接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2.2项目编号:GATC-QZ-*

2.3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广州粤高 (略) ,进行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详见第二章项目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19日。(每满一年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服务供应商评价,评价合格下一年度合同自动生效,评价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具体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2.5服务地点: (略) 禅城 (略) 罗格工 (略) 2号,广东 (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代理事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与能力。公司具有取得专利执业代理师资格人 (略) 具有5年以上专利代理执业经验 (略) 具有10年以上专利代理执业经验人数不低于3人。提供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证明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代理申请的发明专利不低于1000件,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incopat、智慧芽等 (略) 站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须包括完整的检索表达式)。在中国境内签合同的同类合同须不少于10个(同类服务指:专利代理服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5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2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不存在因执行广东 (略) 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广东 (略) 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版随本采购公告一并发布,详见附件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8月15日14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扫描件*@*datc.net,*@*datc.net。

5.3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 (略)

地 址: (略) 禅城 (略) 罗格工 (略) 2号

联系人:王瑞思

电 话:0757-*

电子邮箱:*@*datc.net


附件:点击下载
,广东, (略) ,禅城区,广州,佛山,0757-

邀请函

1.采购条件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项目已由广东 (略)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 广州粤高 (略) 参加本项目直接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2.2项目编号:GATC-QZ-*

2.3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广州粤高 (略) ,进行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详见第二章项目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19日。(每满一年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服务供应商评价,评价合格下一年度合同自动生效,评价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具体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2.5服务地点: (略) 禅城 (略) 罗格工 (略) 2号,广东 (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代理事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与能力。公司具有取得专利执业代理师资格人 (略) 具有5年以上专利代理执业经验 (略) 具有10年以上专利代理执业经验人数不低于3人。提供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证明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代理申请的发明专利不低于1000件,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incopat、智慧芽等 (略) 站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须包括完整的检索表达式)。在中国境内签合同的同类合同须不少于10个(同类服务指:专利代理服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5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2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不存在因执行广东 (略) 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广东 (略) 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版随本采购公告一并发布,详见附件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8月15日14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扫描件*@*datc.net,*@*datc.net。

5.3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 (略)

地 址: (略) 禅城 (略) 罗格工 (略) 2号

联系人:王瑞思

电 话: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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