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应急指挥调度硬件询比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宜春管理中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 (略) 宜春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为进一步强化高速集团“数字大脑”应急保障方面能力,计划在宜春管理中心部署单兵设备140套(7个自建救援驻点、41个收费站、8个养护站)、会议话机3套、无人机1台。其中单兵设备(执法记录仪)、会议话机以及无人机等设备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2.2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量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即YJZH-2024标段,标段划分及采购清单详见附表一
2.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分别见附表二、三、四、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响应价法进行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5日,在《江西省交通 (略) 宜春管理中心》 (http://**)免费下载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评审开始时间,下同)为 2024年08月16日9时3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略) 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信息分中心3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 (略) 》(http://**);《江西省交通 (略) 宜春管理中心》(http://**)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西省交通 (略) 宜春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袁州区宜春大道58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91-*
2024年08月06日
附表一 标段划分及需求表
江西省交通 (略) 宜春管理中心
应急指挥调度硬件询比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及需求表
标段 | 位置 | 采购范围 |
YJZH-2024 | 宜春管理中心所辖信息分中心、收费站、救援大队、救援驻点、养护站、养护所。 | 共计单兵设备(执法记录仪)140套、会议话机3套、无人机1套。 |
附表二 资质要求
资 质 要 求 |
(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略) 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级资质。 |
附表三 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不做要求 |
附表四 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不做要求 |
附表五 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近3年内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近3年内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5)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 (略) (略) 场机电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6)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近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