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三公司赤水市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消防、暖通、通风空调工程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29))
(招标项目编号:
一、报名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 (略) ,或股份公司A、B级分包企
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 (略) 系统近3年不
合格分包企业名录,投标人之间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同一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
(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
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
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的投标;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
(五)业绩要求(如需要):/;
(六)其他强制要求:/。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消防、暖通、通风空调工程
(二)工程地点: (略) 复兴镇长江村;
(三)招标项目名称: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消防、暖通、通风空
调工程
(四)分包招标范围:消防、暖通、通风空调工程;
(五)分包招标内容: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全部工作内
容。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六)分包招标工期:工期应在60天内(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为准),最终以监理工
程师确认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七)分包招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三、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投标文件于2024年8月18日1 (略) 。
四、招标文件发放
从2024年8月8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13日10时止, (略) 购买《分包招标文件》,资料
费/元。资料一经售出,除流标外概不退还。
五、其他
招标人:中铁八局 (略)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经
理部,联系人: 曾龙娇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详细地址: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经理部;纪检部门电话: 0851-* 。
招标人:中铁八局 (略) (略) 半岛
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公章)
日期:2024年8月8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29))
(招标项目编号:
一、报名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股 (略) ,或股份公司A、B级分包企
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 (略) 系统近3年不
合格分包企业名录,投标人之间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项目同一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
(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
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
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的投标;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
(五)业绩要求(如需要):/;
(六)其他强制要求:/。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消防、暖通、通风空调工程
(二)工程地点: (略) 复兴镇长江村;
(三)招标项目名称: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消防、暖通、通风空
调工程
(四)分包招标范围:消防、暖通、通风空调工程;
(五)分包招标内容: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全部工作内
容。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六)分包招标工期:工期应在60天内(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为准),最终以监理工
程师确认的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七)分包招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三、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投标文件于2024年8月18日1 (略) 。
四、招标文件发放
从2024年8月8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13日10时止, (略) 购买《分包招标文件》,资料
费/元。资料一经售出,除流标外概不退还。
五、其他
招标人:中铁八局 (略)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经
理部,联系人: 曾龙娇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详细地址: (略)
半岛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经理部;纪检部门电话: 0851-* 。
招标人:中铁八局 (略) (略) 半岛
休闲度假区长江半岛文化产业园(一期)(公章)
日期: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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