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天津凯华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冶天工天津凯华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3-1358-渤海-ZB011。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本项 (略) 东丽区无瑕重机工 (略) 与苏杨道交口东北角,建设规模 *.78 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 5246.38 平米,厂房占地面积为 2984.61 平米。

2.招标范围

本次金刚砂地面工程招标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施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单体金刚砂地面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切缝、打磨等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3年内类似已完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等资料)不小于1项。;

4.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和工程项目实地考察,经考察和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 (略) (http://** (略) )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五矿集团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6个 (略) 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7.根据发包人要求,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发包人会同招标人对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中所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经发包人确认考察合格的投标人视为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可参加后续商务标报价。现场实地考察相关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考察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因考察现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各自负责。

(七)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商务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0元和投标保证金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 (略) ,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15日返还。

户名: (略) ;

账号:**;

开户行: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 (略) 最终时间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日 期:2024年8月12日
,天津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3-1358-渤海-ZB011。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本项 (略) 东丽区无瑕重机工 (略) 与苏杨道交口东北角,建设规模 *.78 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 5246.38 平米,厂房占地面积为 2984.61 平米。

2.招标范围

本次金刚砂地面工程招标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天津凯华 (略) 新建电子封装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金刚砂地面工程。施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单体金刚砂地面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切缝、打磨等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业绩要求:3年内类似已完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等资料)不小于1项。;

4.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和工程项目实地考察,经考察和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信誉要求:良好

8.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 (略) (http://** (略) )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列入 (略) 及五矿集团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三年内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放弃投标资格的,列入限制投标人名单,禁止6个 (略) 参加 (略) 组织的招标活动。

7.根据发包人要求,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发包人会同招标人对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中所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经发包人确认考察合格的投标人视为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可参加后续商务标报价。现场实地考察相关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考察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因考察现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各自负责。

(七)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商务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0元和投标保证金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 (略) ,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15日返还。

户名: (略) ;

账号:**;

开户行: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 (略) 最终时间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日 期:2024年8月12日
,天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