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百汇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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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集团保险部项目名称龙口百汇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质保期报名截止日期
招标邮箱*@*ttp://**
竞标保证金信息
项目保证金*.00元帐户名称山东新南 (略)
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备注
备注:竞价 (略) 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标书联系人办公电话
邮件
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行行号
标书收费标准地址、电话
备注: (略) 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描述
龙口百汇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00 (略) 保险业务询价及技术要求 (龙口百汇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各保险公司: 龙口百 (略) 拟投保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略) 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1、投保人:山东 (略) 、龙口百 (略) 2、被保险人国籍:中国 3、被保险人工作地点:(1)山东 (略) 员工内部调拨至南山集团印 (略) (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2)龙口百 (略) 员工劳务派遣至南山集团印 (略) (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 4、投保人数:约900人(山东 (略) 、龙口百 (略) 合计,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投保情况),分批投保。 二、保障要求 1、保额: (1)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额*元。 (2)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额*元 (3)意外医疗:保额*元(包含返回国内治疗的费用) (4)运返遗体或者骨灰:保额*元 (5)紧急医疗转运或者送返:保额*元 (6)亲属境外后事处理:保额*元 (7)住院亲属探望:保额*元 (8) (略) 补贴:150元/天 2、免赔:意外医疗无免赔;住院补贴3天免赔,最长赔付180天;伤残赔偿比例为一级100%,十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鉴定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保监发〔2014〕6号)。 3、特别约定(以下情况均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付): (1)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武装叛乱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2)由于恐怖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导致的保险事故; (3)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飓风、海啸、台风或火山活动导致的保险事故; (4)被保险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在国外工作、生活期间等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保险事故; (5)被保险人在国外工作期间,在施工现场内驾驶建筑施工机械或交通工具等发生的保险事故; (6)突发性疾病包括猝死。 4、投保方式及保费要求:不区分职业类别,统一投保、统一保费。 5、被保险人员可进行替换 6、保险条款:需与附件一致 7、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障要求”有冲突时,以“保障要求”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独立承保本项目;如无法独立承保,需担任本项目共保体的首席承保人(承保份额不低于50%);无论独立承保还是首承共保,要求报价人在南山属地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项服务人员,其中投保人员1名、理赔人员1名。 2、如需以共保体的形式承保该项目,报价人中选后须在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共保体组建并签署共保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略) 及相应的承保份额由南山集团保险业务部确定。 (2)共保协议在签署前需经南山集团保险业务部审核通过,并 (略) 为监督管理人、阳光保险经纪为经纪人。 3、报价人在完全响应此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中进行“单人净保费”的报价,公式为:净保费=保费*(1-含税手续费比例),具体如下: (1)净保费单位为元,净保费是进行报价评选的唯一标准。 (2)手续费比例不得低于含税保费的15%, (略) 需向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支付。 4、 (略) 采购要求,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线上报价前(2024年8月10日)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保费划分不同标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元),在完成本次投标工作后退还。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新南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 5、报价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费率、手续费比例等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相关监管规定。 6、报价人须是经中国银保监部 (略)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7、报价人或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8、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自主承保,具有独立承保、理赔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略) 签单,实际业务由其他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技术支持的情况,否则我司将立即退保且报价人不得再参与任何南山保险项目。 9、报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恶意拉低价格、蓄意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报价的操作,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我司经济或声誉损失、扰乱工作秩序,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退出南山保险报价人白名单”等措施进行惩罚。 10、保险公司在中标后,需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整理形成对本保险项目进行约定的《保险信息确认书》,并正式签章后提交我司。 11、手续费是以保单中载明保费或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为基数乘以手续费比例进行计算的结果(当保单中载明保费与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存在差异时,以高者为准)。 四、保密要求 本保险方 (略) 参与本保险项目报价及承保等相关工作,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方案的任何内容以及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情况信息,以及通过本保险方案和参与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活动而获知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 联系人:吕惠 孙晓萍 电话:0535-* 0535-* 南山集团保险业务部 2024年8月16日
投标厂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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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集团保险部项目名称龙口百汇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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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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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竞价 (略) 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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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略) 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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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百汇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00 (略) 保险业务询价及技术要求 (龙口百汇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各保险公司: 龙口百 (略) 拟投保境外就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略) 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1、投保人:山东 (略) 、龙口百 (略) 2、被保险人国籍:中国 3、被保险人工作地点:(1)山东 (略) 员工内部调拨至南山集团印 (略) (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2)龙口百 (略) 员工劳务派遣至南山集团印 (略) (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 4、投保人数:约900人(山东 (略) 、龙口百 (略) 合计,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投保情况),分批投保。 二、保障要求 1、保额: (1)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额*元。 (2)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额*元 (3)意外医疗:保额*元(包含返回国内治疗的费用) (4)运返遗体或者骨灰:保额*元 (5)紧急医疗转运或者送返:保额*元 (6)亲属境外后事处理:保额*元 (7)住院亲属探望:保额*元 (8) (略) 补贴:150元/天 2、免赔:意外医疗无免赔;住院补贴3天免赔,最长赔付180天;伤残赔偿比例为一级100%,十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鉴定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保监发〔2014〕6号)。 3、特别约定(以下情况均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付): (1)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武装叛乱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2)由于恐怖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导致的保险事故; (3)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飓风、海啸、台风或火山活动导致的保险事故; (4)被保险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在国外工作、生活期间等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保险事故; (5)被保险人在国外工作期间,在施工现场内驾驶建筑施工机械或交通工具等发生的保险事故; (6)突发性疾病包括猝死。 4、投保方式及保费要求:不区分职业类别,统一投保、统一保费。 5、被保险人员可进行替换 6、保险条款:需与附件一致 7、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障要求”有冲突时,以“保障要求”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独立承保本项目;如无法独立承保,需担任本项目共保体的首席承保人(承保份额不低于50%);无论独立承保还是首承共保,要求报价人在南山属地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项服务人员,其中投保人员1名、理赔人员1名。 2、如需以共保体的形式承保该项目,报价人中选后须在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共保体组建并签署共保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略) 及相应的承保份额由南山集团保险业务部确定。 (2)共保协议在签署前需经南山集团保险业务部审核通过,并 (略) 为监督管理人、阳光保险经纪为经纪人。 3、报价人在完全响应此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中进行“单人净保费”的报价,公式为:净保费=保费*(1-含税手续费比例),具体如下: (1)净保费单位为元,净保费是进行报价评选的唯一标准。 (2)手续费比例不得低于含税保费的15%, (略) 需向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支付。 4、 (略) 采购要求,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线上报价前(2024年8月10日)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保费划分不同标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元),在完成本次投标工作后退还。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新南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 5、报价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费率、手续费比例等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相关监管规定。 6、报价人须是经中国银保监部 (略)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7、报价人或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8、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自主承保,具有独立承保、理赔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略) 签单,实际业务由其他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技术支持的情况,否则我司将立即退保且报价人不得再参与任何南山保险项目。 9、报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恶意拉低价格、蓄意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报价的操作,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我司经济或声誉损失、扰乱工作秩序,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退出南山保险报价人白名单”等措施进行惩罚。 10、保险公司在中标后,需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整理形成对本保险项目进行约定的《保险信息确认书》,并正式签章后提交我司。 11、手续费是以保单中载明保费或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为基数乘以手续费比例进行计算的结果(当保单中载明保费与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存在差异时,以高者为准)。 四、保密要求 本保险方 (略) 参与本保险项目报价及承保等相关工作,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方案的任何内容以及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情况信息,以及通过本保险方案和参与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活动而获知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 联系人:吕惠 孙晓萍 电话:0535-* 0535-* 南山集团保险业务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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