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六公司平岑七标碎石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交二公局六公司平岑七标碎石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FA* (略) 平岑七标碎石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20 10:00:00
柳州-平南- (略) (平南至岑溪北段)目已由广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桂发改交通【2022】500号)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交二 (略) 已经中标平 (略) 土建七标。因项目施工需要,中交二 (略) 接受项目委托,为中交二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组织本次碎石采购工作。现对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承担广西自治区境内柳州-平南- (略) (平南至岑溪北段)目总体建设任务。中交二 (略) 承建土建七标,起讫桩号K53+050~K63+828,主线全长10.78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路基宽度26m,设计速度100Km/h,设置三堡互通1处、隧道2座(总长916m)、桥梁7座(总长2970m)。土建7标合同价7.28亿元,暂定合同工期24个月。
项目名称:中交二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项目位置:广西梧州岑溪三堡镇
2.2招标编号:FA*
2.3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碎石 | 5-10 | 吨 | 桥梁、 路基 | * | 2024.9 | GB/T*-2011 | |
2 | 碎石 | 10-20 | 吨 | * | ||||
3 | 碎石 | 20-30 | 吨 | * | ||||
合计 | * | |||||||
招标人要求: | ||||||||
1、定价模式:固定价,供应期间不予调价。 | ||||||||
2、税票要求: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 ||||||||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遇资金紧张时,须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双方根据具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 ||||||||
4、结算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结算后第1月支付60%,第2月支付37%。 | ||||||||
5、履约担保金:无 | ||||||||
6、质量保证金:每期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供货结束后六个月内退还质量保证金。中间结算不免除*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 ||||||||
7、验收方式:*方现场过磅,含水率及含粉率根据项目试验室检测数据相应扣除。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方和*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 ||||||||
8、其他要求:供货施工能力及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详见技术规格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 (略) 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 (略) 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至 2024年8月28日10时(8天)(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标(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FA*平岑七标碎石采购标书款(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2024年8月28日8:00前发送至 *@*q.com 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FA*平岑七标碎石采购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中交二 (略)
账号:6100 1720 0150 5250 0412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中交二 (略) ”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二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8日11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1时00分(12天),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汇款至指定账号,注明为:FA*平岑七标碎石采购投标保证金(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不按此要求备注者财务将按误交款退回),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中交二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账号:01-10-*-01
开户行: (略) 北京马甸支行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公告标题:FA* (略) 平岑七标碎石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20 10:00:00
柳州-平南- (略) (平南至岑溪北段)目已由广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桂发改交通【2022】500号)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交二 (略) 已经中标平 (略) 土建七标。因项目施工需要,中交二 (略) 接受项目委托,为中交二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组织本次碎石采购工作。现对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承担广西自治区境内柳州-平南- (略) (平南至岑溪北段)目总体建设任务。中交二 (略) 承建土建七标,起讫桩号K53+050~K63+828,主线全长10.78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路基宽度26m,设计速度100Km/h,设置三堡互通1处、隧道2座(总长916m)、桥梁7座(总长2970m)。土建7标合同价7.28亿元,暂定合同工期24个月。
项目名称:中交二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项目位置:广西梧州岑溪三堡镇
2.2招标编号:FA*
2.3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使用部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碎石 | 5-10 | 吨 | 桥梁、 路基 | * | 2024.9 | GB/T*-2011 | |
2 | 碎石 | 10-20 | 吨 | * | ||||
3 | 碎石 | 20-30 | 吨 | * | ||||
合计 | * | |||||||
招标人要求: | ||||||||
1、定价模式:固定价,供应期间不予调价。 | ||||||||
2、税票要求: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 ||||||||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遇资金紧张时,须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双方根据具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 ||||||||
4、结算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结算后第1月支付60%,第2月支付37%。 | ||||||||
5、履约担保金:无 | ||||||||
6、质量保证金:每期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供货结束后六个月内退还质量保证金。中间结算不免除*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 ||||||||
7、验收方式:*方现场过磅,含水率及含粉率根据项目试验室检测数据相应扣除。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方和*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 ||||||||
8、其他要求:供货施工能力及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详见技术规格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 (略) 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 (略) 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至 2024年8月28日10时(8天)(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标(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FA*平岑七标碎石采购标书款(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2024年8月28日8:00前发送至 *@*q.com 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FA*平岑七标碎石采购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中交二 (略)
账号:6100 1720 0150 5250 0412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中交二 (略) ”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二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8日11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1时00分(12天),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汇款至指定账号,注明为:FA*平岑七标碎石采购投标保证金(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不按此要求备注者财务将按误交款退回),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中交二 (略) 平 (略) 土建第七分经理部
账号:01-10-*-01
开户行: (略) 北京马甸支行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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