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公告
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公告
(项目编号:07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本 (略)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 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规模: (略)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001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1.是响应招标、已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4.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中国民用机场行业的台式或便携式防爆机销售业绩;
5.投标人所投型号产品(台式和便携式)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但须要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7.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1.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及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免费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680-8126);
获取方式:付 (略) 上支付(网银转账、二维码形式均可);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30时(响应截止时间);
地点:请将响应文件送达 (略) 会议中心第十四评标室(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式: (略) 丰台区 (略) 14 号院首科大厦A 座4 层405 (略) 会议中心第十四评标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顺义区南 (略) (略) 东院
联 系 人:程万鹏
电 话 :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 系 人: 冯敏、李伟
电 话 : 010-*、8570
电子邮件: *@*ttp://**
(项目编号:07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本 (略)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 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规模: (略)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001 大兴机场货运区痕量爆炸物安全检查设备)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1.是响应招标、已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4.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中国民用机场行业的台式或便携式防爆机销售业绩;
5.投标人所投型号产品(台式和便携式)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但须要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7.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1.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及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免费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680-8126);
获取方式:付 (略) 上支付(网银转账、二维码形式均可);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30时(响应截止时间);
地点:请将响应文件送达 (略) 会议中心第十四评标室(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式: (略) 丰台区 (略) 14 号院首科大厦A 座4 层405 (略) 会议中心第十四评标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顺义区南 (略) (略) 东院
联 系 人:程万鹏
电 话 :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 系 人: 冯敏、李伟
电 话 : 010-*、8570
电子邮件: *@*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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