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空调清洗维护及维修服务
供应商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空调清洗维护及维修服务供应商比选
1.本项目为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空调清洗维护及维修服务供应商比选,各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提供合理报价,以充分显示参选人的竞争实力。
2.服务期限:1年,即合同签订起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及供货范围:空调清洗维护及维修服务含清洗、消毒、补液、维修、拆装等。
(二)服务要求
1.参选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服务范围,并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
2.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和谐劳动关系;
3.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时准确提供相应必要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维修等服务;
4.合同包要求
(1)本项目要求对学校的空调进行日常清洗维护,并配合*方做好空调设备的检修;
(2)应急维修处理,应在接到*方通知后12小时内及时安排处置,费用由*方按约定价格支付。
(三)报价及说明(见附件)
(四)项目履约
1.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按要求安排技术人员;
2.项目费用根据比选报价据实结算,未涉及或突发项目费用由双方协商;
3.项目履约期间若遇采购人内控、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要求,项目随即终止;
4.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场采购人所需服务;
5.采购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履约期间相应的履约佐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合格证、人员证书等),若存在虚假,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追究供应商责任;
(五)温馨提醒
1.入围供应商存在采购人因采购便利性、配送等因素少选择或不选择的可能,参选人应酌情考虑。
2.项目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时遵守供货(服务)要求,不得恶意串通、提价等非法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其入围资格外,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报价仅供参考,项目按实按需按量结算;
4.如因采购人工作开展要求,存在另行开展入围或直接择优确认供应商的招标活动,各投标人应酌情考虑。
三、参选须知
(一)参选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若有);
5.报价单
6.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应逐页盖章并密封提供。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参选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参选材料送达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总务处。
(三)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西园 (略) 463号
四、其他说明
采购人将依据参选人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查看等,按采购人内控制度确认入围单位。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2024年8月20日
附件: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空调清洗维护及维修服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