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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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公告标题: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27 15:17:00

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1)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对59个地块进行现状排水管线梳理,新建排水埋地管约37.77km,保留现状合流管为雨水管,新建雨水立管约31.09km,实现源头雨污分流。

(2)现状雨污分流地块整改:对现状35个雨污分流地块雨污水管线排查,新建排水埋地管约2.70km,对存在的错接、混接、漏接等问题进行整改,巩固、提 (略) 利用率。

(3)排水系统完善:对现状排水系统中的问题进行整治,新建排水管约3.33km,提高排水系统安全性、可靠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16 时至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 (略) ,东莞

公告标题: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27 15:17:00

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1)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对59个地块进行现状排水管线梳理,新建排水埋地管约37.77km,保留现状合流管为雨水管,新建雨水立管约31.09km,实现源头雨污分流。

(2)现状雨污分流地块整改:对现状35个雨污分流地块雨污水管线排查,新建排水埋地管约2.70km,对存在的错接、混接、漏接等问题进行整改,巩固、提 (略) 利用率。

(3)排水系统完善:对现状排水系统中的问题进行整治,新建排水管约3.33km,提高排水系统安全性、可靠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16 时至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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