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陆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陆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
公告标题: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陆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27 16:00:00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陆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人为中交(天津)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采购物资名称:平板驳
2.2招标采购物资数量:2台,租期为两月
2.3技术规格:
2.3.1交船时和整个租期内中标单位应确保船舶船体、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提供齐全、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适航证书、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限2000 总吨以上船舶)等相关证件、文件。中标单位应确保拥有船舶所有权或经营权且无权利瑕疵。
2.3.2在租期内,中标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并由招标人负责对中标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中标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3.3船舶出厂年限不得超过10年。
2.4建设地点: (略) 石臼港区*方指定位置
2.5交货期:以*方通知为准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16时至2024年9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日16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公告标题: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陆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8-27 16:00:00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陆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四突堤一期*域形成工程水上抛填施工船舶租赁,招标人为中交(天津)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采购物资名称:平板驳
2.2招标采购物资数量:2台,租期为两月
2.3技术规格:
2.3.1交船时和整个租期内中标单位应确保船舶船体、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提供齐全、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适航证书、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限2000 总吨以上船舶)等相关证件、文件。中标单位应确保拥有船舶所有权或经营权且无权利瑕疵。
2.3.2在租期内,中标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并由招标人负责对中标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中标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3.3船舶出厂年限不得超过10年。
2.4建设地点: (略) 石臼港区*方指定位置
2.5交货期:以*方通知为准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16时至2024年9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日16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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