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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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

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60)

发布时间:2024-08-26 15:05

浏览次数: 274

剩余0天2小时7分35秒

公告中

2024-08-26 15:05:02
2
2024-08-29 12:00:00
3

评审中

4

审合同

5

待评价

6

已完成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迎龙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 (略) 南岸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采购人)委托对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1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法律税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
¥* 1(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略) 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需在南岸区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库成员名单中。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8-29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9 12: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上传:在线上报价时间内, (略) (略) .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http://**/ge/)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 (略) 辖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市场行情等自行填报。供应商投标总价包含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加班费、过节费、税金、利润等所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50%,服务期限届满后支付50%。供应商承诺的上述法律服务,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费。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 (略) 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联系人:
联系座机: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略) 迎龙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 (略) 南岸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座机: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定稿0826第二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docx
定稿0826第二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供应商报名
详情查看:http://**

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60)

发布时间:2024-08-26 15:05

浏览次数: 274

剩余0天2小时7分35秒

公告中

2024-08-26 15:05:02
2
2024-08-29 12:00:00
3

评审中

4

审合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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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已完成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迎龙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 (略) 南岸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采购人)委托对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1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法律税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常年法律顾问(第二次)
¥* 1(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略) 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需在南岸区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库成员名单中。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8-29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9 12: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上传:在线上报价时间内, (略) (略) .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http://**/ge/)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 (略) 辖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市场行情等自行填报。供应商投标总价包含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加班费、过节费、税金、利润等所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50%,服务期限届满后支付50%。供应商承诺的上述法律服务,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费。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 (略) 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联系人:
联系座机: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略) 迎龙商务区建设发展中心( (略) 南岸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座机: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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