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服务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服务
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
第一轮 | 2024-08-30 14:56:24 | 2024-09-04 14:56:24 |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
第二轮 | 2024-09-04 15:06:24 | 2024-09-04 15:36:24 | - -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略) | ||
联系人: | 张** | 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0226 |
供应商类别: | 其他服务 | 最低下浮比例: | 0.00 % |
资料费(报名费):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 0 元 | ||
项目概况: | 1.基本情况:我司青龙生活污水处理厂、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青龙第二工业污水处理厂锦江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锦江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锦江武陵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工作。 |
质量要求 |
验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
工期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行终止。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检验检测或技术服务或环保咨询等相关经营范围; 1.2验收过程中的在线监测比对工作,需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若中标人无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在线监测比对工作可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8中标单位须主动签订并履行与招标人签署的《阳光合作协议》,严禁向招标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 (略) 》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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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 | 2024-08-30 14:56:24 | 2024-09-04 14:56:24 |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
第二轮 | 2024-09-04 15:06:24 | 2024-09-04 15:36:24 | - -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略) | ||
联系人: | 张** | 联系电话: | 028 点击查看>>* 0226 |
供应商类别: | 其他服务 | 最低下浮比例: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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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基本情况:我司青龙生活污水处理厂、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青龙第二工业污水处理厂锦江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锦江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锦江武陵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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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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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检验检测或技术服务或环保咨询等相关经营范围; 1.2验收过程中的在线监测比对工作,需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若中标人无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在线监测比对工作可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8中标单位须主动签订并履行与招标人签署的《阳光合作协议》,严禁向招标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 (略) 》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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