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移动采编办公项目公告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移动采编办公项目公告
1.项目编号/包号:0701-2440HB*/1
2.项目名称: (略) 新闻传媒总社移动采编办公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 48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1 | (略) 新闻传媒总社移动采编办公项目 | 1项 | 480 | 负 (略) 新闻传媒总社的工作人员提供移动办公、多媒体会议、移动采编、网站测试、融媒体编辑等应用软件系统的承载服务,安全存储视频、语音等非结构化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可进行语音或视频通话。 |
备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 (略) 开通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服务期为36个月。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获准经营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各包招标文件。
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新闻传媒总社
地 址: (略) (略) 北里西区22号
电 话: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人姓名:吴老师、冯老师
电 话: 010-*、*
2024年9月2日
1.项目编号/包号:0701-2440HB*/1
2.项目名称: (略) 新闻传媒总社移动采编办公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 48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1 | (略) 新闻传媒总社移动采编办公项目 | 1项 | 480 | 负 (略) 新闻传媒总社的工作人员提供移动办公、多媒体会议、移动采编、网站测试、融媒体编辑等应用软件系统的承载服务,安全存储视频、语音等非结构化数据,在全国范围内可进行语音或视频通话。 |
备注: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 (略) 开通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服务期为36个月。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获准经营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各包招标文件。
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新闻传媒总社
地 址: (略) (略) 北里西区22号
电 话: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人姓名:吴老师、冯老师
电 话: 010-*、*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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