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项目-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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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项目-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

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项目-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

采购单位:湖南 (略)


采购内容:湖南 (略) 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

截止时间:2024-09-14
收货地址: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 (略) 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项目;

2、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3、采购方式:比选;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汽车配件、维修服务标准规定;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6、预算:新车(含一年内)按5300元/年/台,车龄一年以上按9500元/年/台,超过为废标。

二、项目场地与内容

1、项目场地: (略) (略) 371号;

2、项目内容:

1.车辆情况:宁乡大队现有车辆36台(行驶未满一年押运车1台,行驶满一年押运车34台、办公车1台),车辆数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项目要求:(1)负责宁乡大队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常规换件(小修)及人为造成的车辆大修,配件的运输、保管、安装、质保期等,其相关配件、轮胎、机油等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更换配件包含配件费、工时费、税费、运费等相关等所有相关物资、服务以及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具体内容见附件-车辆常规换件目录。

(2)不包括*公里以上的发动机大修及正常的油漆修补费用。

(3)要求收到采购人的维修需求后,供应商需要在半小时内赶到宁乡大队/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三、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无不良记录类截图(查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近三个月指近半年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意三个月。

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4年 9月 4日至2024年 9 月 10 日8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请于2024年 9月 4日至2024年 9 月 10 日8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于湘科集团1 (略) (http://**)报名,审核通过后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为湘科集团1 (略) (http://**);

3、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制作,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湘科集团1 (略) ,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采购人统一开启。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 (略)

联 系 人:李梓青

电 话:*

地 址: (略) 雨花区圭 (略) 路65号


报名地址:报名地址点击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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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湖南 (略)


采购内容:湖南 (略) 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

截止时间:2024-09-14
收货地址: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 (略) 宁乡大队押运车维修项目;

2、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3、采购方式:比选;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汽车配件、维修服务标准规定;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6、预算:新车(含一年内)按5300元/年/台,车龄一年以上按9500元/年/台,超过为废标。

二、项目场地与内容

1、项目场地: (略) (略) 371号;

2、项目内容:

1.车辆情况:宁乡大队现有车辆36台(行驶未满一年押运车1台,行驶满一年押运车34台、办公车1台),车辆数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项目要求:(1)负责宁乡大队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常规换件(小修)及人为造成的车辆大修,配件的运输、保管、安装、质保期等,其相关配件、轮胎、机油等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更换配件包含配件费、工时费、税费、运费等相关等所有相关物资、服务以及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具体内容见附件-车辆常规换件目录。

(2)不包括*公里以上的发动机大修及正常的油漆修补费用。

(3)要求收到采购人的维修需求后,供应商需要在半小时内赶到宁乡大队/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三、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无不良记录类截图(查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近三个月指近半年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意三个月。

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4年 9月 4日至2024年 9 月 10 日8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请于2024年 9月 4日至2024年 9 月 10 日8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于湘科集团1 (略) (http://**)报名,审核通过后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为湘科集团1 (略) (http://**);

3、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制作,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湘科集团1 (略) ,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采购人统一开启。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 (略)

联 系 人:李梓青

电 话:*

地 址: (略) 雨花区圭 (略) 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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