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设计
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设计
1.1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2024〕574号
1.4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项目业主: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
2.5建设地点: (略)
2.6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合肥蜀山烈士陵园园内,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烈士墓穴(200座)、墓地纪念碑、承志亭、墓区广场、墓园铭牌柱、墓园志墙、思英长廊、主题雕塑、长明灯及花坛,配 (略) 、广场铺装等
2.7项目投资估算:*元
2.8设计服务期限:360日历日(从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项目的所有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任务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1)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2)设计单位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咨询、设计变更等;3)设计单位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纪念雕塑、绿化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31.*元
2.1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
1.1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2024〕574号
1.4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项目业主: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烈士陵园新建烈士墓园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
2.5建设地点: (略)
2.6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合肥蜀山烈士陵园园内,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烈士墓穴(200座)、墓地纪念碑、承志亭、墓区广场、墓园铭牌柱、墓园志墙、思英长廊、主题雕塑、长明灯及花坛,配 (略) 、广场铺装等
2.7项目投资估算:*元
2.8设计服务期限:360日历日(从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项目的所有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任务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1)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2)设计单位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咨询、设计变更等;3)设计单位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纪念雕塑、绿化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31.*元
2.1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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