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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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字【2023】167号

1.4招标人: (略) 包河 (略)

1.5项目业主: (略) 包河 (略)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

2.5建设地点: (略) 包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包河区淝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围合地块(地下空间),占地约60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机动车停车场(约1.*平方米)、管理用房(约1千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排水照明、 (略) 、智能化及附属设施等。

2.7合同估算价:9617.*元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新建地下负一层机动车停车场(约1.*平方米)、管理用房(约1千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排水照明、 (略) 、智能化及附属设施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

,包河区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字【2023】167号

1.4招标人: (略) 包河 (略)

1.5项目业主: (略) 包河 (略)

1.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

2.5建设地点: (略) 包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包河区淝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围合地块(地下空间),占地约60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机动车停车场(约1.*平方米)、管理用房(约1千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排水照明、 (略) 、智能化及附属设施等。

2.7合同估算价:9617.*元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新建地下负一层机动车停车场(约1.*平方米)、管理用房(约1千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排水照明、 (略) 、智能化及附属设施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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