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酸钠采购-氯酸钠
氯酸钠采购-氯酸钠
1.项目名称:氯酸钠采购
2.标的名称、质量指标及数量:
名 称
质量指标
数量
氯酸钠
1.氯酸钠(NaClO3)含量≥99.0%,水分≤0.50%
2.产品质量指标按GB/1618-2008《工业氯酸钠标准》中Ⅰ类合格品质量标准。
270吨
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厂家信息,未注明的视为技术不符要求。
3.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分批发货,及时供货。
4.交货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福建省 (略) 仓库或指定区域内。
5.付款方式: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财务部收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6.质量保证:氯酸钠须原厂中文包装,发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MSDS)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主要责任条款:
7.1货到后,由招标人检验部门化验。若氯酸钠含量低于99.0%,则该车氯酸钠的价格按比例扣减货款,计算方式:(标准含量-测定含量)×中标价/标准含量×该车氯酸钠重量(氯酸钠含量每月检测一次);若水分大于0.5%,每0.1%扣减货款500元。扣款直至该车货款全部扣除完为止(水分每月检测二次)。
7.2无中文标识或氯酸钠结块或非原厂原包装做退货处理。若因退货影响招标人生产,中标人按照违约处理。
7.3若中标人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正常生产要求,招标人有权视生产影响情况扣减货款或退货处理。
7.4中标人司机在卸车过程中要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否则造成环境及健康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5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报价规定:
8.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8.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报价者。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略) 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购销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0.2投标人需提供三合一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后提供生产许可证、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安全检查合格证、司机及押运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果是贸易商还需提供厂家的授权书或代理书、贸易方与运输方的授权协议书。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恕不接受。
11.2参与方式(以下三种参与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11.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11.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寄达,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0598-*,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11.2.3网络: (略) 1688 (略) 址http://**上参与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扫描上 (略) ,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扫描上传。
12.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元(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 (略) 、账号:*0160。公对公转账,须注明参与的招标编号)。
12.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结未付款项(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 (略) 从其中转扣,但 (略) 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1。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的将在一周内以电汇形式无息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能按我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2.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3.1投标资料分成四部分(分别加盖公章),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
13.1.1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编制一式一份:银行电汇回单或投标保证金函(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1)。
13.1.2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10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c.非法人代表到现场投标或投标文件非法人签字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d.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3.1.3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未注明将否决其投标)、产品质量指标及技术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2、6条款中各技术指标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
13.1.4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章,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4.评标小组:评 (略) 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略) 网站 http://**、
(略) 网站http://**
1688 (略) 址http://**。
(略) http://**
中国 (略) http://**
联系方式: 0598-*(招标办) 0598-*(技术交流)
附件1:保证金函(格式)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3:投标报价表(格式)
福建省 (略)
招标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1.项目名称:氯酸钠采购
2.标的名称、质量指标及数量:
名 称
质量指标
数量
氯酸钠
1.氯酸钠(NaClO3)含量≥99.0%,水分≤0.50%
2.产品质量指标按GB/1618-2008《工业氯酸钠标准》中Ⅰ类合格品质量标准。
270吨
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厂家信息,未注明的视为技术不符要求。
3.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分批发货,及时供货。
4.交货地点:福建省沙县青州镇福建省 (略) 仓库或指定区域内。
5.付款方式: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财务部收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6.质量保证:氯酸钠须原厂中文包装,发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MSDS)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主要责任条款:
7.1货到后,由招标人检验部门化验。若氯酸钠含量低于99.0%,则该车氯酸钠的价格按比例扣减货款,计算方式:(标准含量-测定含量)×中标价/标准含量×该车氯酸钠重量(氯酸钠含量每月检测一次);若水分大于0.5%,每0.1%扣减货款500元。扣款直至该车货款全部扣除完为止(水分每月检测二次)。
7.2无中文标识或氯酸钠结块或非原厂原包装做退货处理。若因退货影响招标人生产,中标人按照违约处理。
7.3若中标人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正常生产要求,招标人有权视生产影响情况扣减货款或退货处理。
7.4中标人司机在卸车过程中要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否则造成环境及健康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5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报价规定:
8.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8.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报价者。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略) 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购销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0.2投标人需提供三合一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后提供生产许可证、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安全检查合格证、司机及押运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果是贸易商还需提供厂家的授权书或代理书、贸易方与运输方的授权协议书。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恕不接受。
11.2参与方式(以下三种参与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11.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11.2.2邮寄: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寄达,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应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0598-*,招标人拒绝接受邮寄到其他收件人的邮件。)
11.2.3网络: (略) 1688 (略) 址http://**上参与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扫描上 (略) ,投标保证金凭证、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扫描上传。
12.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元(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 (略) 、账号:*0160。公对公转账,须注明参与的招标编号)。
12.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已结未付款项(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 (略) 从其中转扣,但 (略) 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1。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的将在一周内以电汇形式无息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已结未付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已结未付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能按我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2.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3.1投标资料分成四部分(分别加盖公章),每部分应分开密封装订: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
13.1.1第一部分为投标保证金凭证编制一式一份:银行电汇回单或投标保证金函(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1)。
13.1.2第二部分为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第10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c.非法人代表到现场投标或投标文件非法人签字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d.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等等。
13.1.3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未注明将否决其投标)、产品质量指标及技术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2、6条款中各技术指标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
13.1.4第四部分为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章,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等。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4.评标小组:评 (略) 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略) 网站 http://**、
(略) 网站http://**
1688 (略) 址http://**。
(略) http://**
中国 (略) http://**
联系方式: 0598-*(招标办) 0598-*(技术交流)
附件1:保证金函(格式)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3:投标报价表(格式)
福建省 (略)
招标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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