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码头堆场工程水稳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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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码头堆场工程水稳料采购

公告标题:津市码头堆场工程水稳料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10 11:00:00

1. 招标条件

本 (略) 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工程(*域部分)第 (略) 堆场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材料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域部分第 (略) 堆场工程,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 (略) 堆场面积约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地基处理工程:包含水泥搅拌桩、土工格栅、振动碾压等;(2)道路堆场工程:包括进港大道、 (略) 、 (略) 、 (略) ;气膜料仓内的散货堆场、卸料货棚内的堆场等,面积约7.*平方米;(3)生产与辅助构筑物:包括缓存仓库、综合楼、转运站、输送机廊道及围护结构、变电所、机修工具库、污水处理站、接堤斜坡道、布料机基础及输送机地下箱涵,以及其它生产辅助用房(含侯工室、门卫、水泵房、危废间、闸道、闸口房等);(4)散货气膜料仓地面结构;(5)供电照明系统,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

2.2.3交付地点: (略) (略) 新洲镇中交四航局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2.2.4支付条件: 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5%】,于 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 85.0%款项;待交货验收满一个月后,30天内支付至90%,交货验收满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支付至97%,剩余的3%,交工验收完成后,办理结算完成后30天内进行支付。

2.2.5最高限价:无

2.2.6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9-10 11:00:00至 2024-9-15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9-20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湖南, (略) , (略) ,常德,codekuaall

公告标题:津市码头堆场工程水稳料采购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10 11:00:00

1. 招标条件

本 (略) 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工程(*域部分)第 (略) 堆场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材料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域部分第 (略) 堆场工程,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 (略) 堆场面积约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地基处理工程:包含水泥搅拌桩、土工格栅、振动碾压等;(2)道路堆场工程:包括进港大道、 (略) 、 (略) 、 (略) ;气膜料仓内的散货堆场、卸料货棚内的堆场等,面积约7.*平方米;(3)生产与辅助构筑物:包括缓存仓库、综合楼、转运站、输送机廊道及围护结构、变电所、机修工具库、污水处理站、接堤斜坡道、布料机基础及输送机地下箱涵,以及其它生产辅助用房(含侯工室、门卫、水泵房、危废间、闸道、闸口房等);(4)散货气膜料仓地面结构;(5)供电照明系统,给排水、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

2.2.3交付地点: (略) (略) 新洲镇中交四航局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2.2.4支付条件: 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5%】,于 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 85.0%款项;待交货验收满一个月后,30天内支付至90%,交货验收满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支付至97%,剩余的3%,交工验收完成后,办理结算完成后30天内进行支付。

2.2.5最高限价:无

2.2.6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4.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9-10 11:00:00至 2024-9-15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9-20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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