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山矿絮凝剂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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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山矿絮凝剂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天马山矿絮凝剂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9-13 17:32

一、标的物

序号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品牌或制造商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絮凝剂|阳离子/分子量650-*|||||

350 年度预估量,分批次送货,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天马山矿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采购超*元

四、拟供应单位

(略) 金隆五金 (略)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天马山矿井下排水处理系统现有固液分离设备为中30m浓密机一台、高效沉淀池两组,根据设计要求,井下排水重金属离子去除率50%,外排水中 SS 含量小于 70mg/L,COD 含量小于 100mg/L。天马山矿曾使用多家絮凝剂,其 (略) 生产的絮凝剂同比其他絮凝剂年节约生产成本*元以上。在使用索理思高分子絮凝剂过程中,在线监测及环保抽检数据显示,实际外排水中SS含量小于 40mg/L,COD 含量小于 50mg/L,外排水水质稳定达标,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因索理思(上海) (略) 采取分销模式, (略) 金隆五金 (略) 经销,综上所述,为满足本单位环保生产需要,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天马山矿特 (略) 金隆五金 (略) 签订框架合同,继续使 (略) 生产的高分子絮凝剂。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絮凝剂的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有三年以上金属矿山絮凝剂业绩(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一年度絮凝剂业绩不低于*元,并至少一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拟供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 (略) ,上海,铜陵
天马山矿絮凝剂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9-13 17:32

一、标的物

序号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品牌或制造商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絮凝剂|阳离子/分子量650-*|||||

350 年度预估量,分批次送货,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天马山矿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采购超*元

四、拟供应单位

(略) 金隆五金 (略)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天马山矿井下排水处理系统现有固液分离设备为中30m浓密机一台、高效沉淀池两组,根据设计要求,井下排水重金属离子去除率50%,外排水中 SS 含量小于 70mg/L,COD 含量小于 100mg/L。天马山矿曾使用多家絮凝剂,其 (略) 生产的絮凝剂同比其他絮凝剂年节约生产成本*元以上。在使用索理思高分子絮凝剂过程中,在线监测及环保抽检数据显示,实际外排水中SS含量小于 40mg/L,COD 含量小于 50mg/L,外排水水质稳定达标,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因索理思(上海) (略) 采取分销模式, (略) 金隆五金 (略) 经销,综上所述,为满足本单位环保生产需要,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天马山矿特 (略) 金隆五金 (略) 签订框架合同,继续使 (略) 生产的高分子絮凝剂。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絮凝剂的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有三年以上金属矿山絮凝剂业绩(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一年度絮凝剂业绩不低于*元,并至少一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拟供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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