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商品混凝土 | SPT-01 | M3 | 4100 |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项目 | 0 | 0.5 | *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两份近 (略) 、公路、房建、市政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略) 可不提供。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建设单位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同类投标产品生产厂近两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财务报告及报表。 (略) 可不提供。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8. 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 | | | | | | | |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客商性质 | 国企/民企/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3 | 所在地 | XX省/自治区 |
4 | 法人姓名 | |
5 | 法人身份证号 | |
6 | 纳税人类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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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详细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备注 |
3 | (略)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装修项目 | 混凝土 | C15 | m3 | 50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满足各项技术、规格要求 | 运至工地指定交货地点 | 2024年9月-2025年6月 | (略) 巴里坤县三塘湖镇西北侧45KM处的戈壁荒滩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装修项目 | 秦德伟 | |
4 | | 混凝土 | C20 | m3 | 600 | | | | | | | |
| | 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900 | | | | | | | |
5 | | 混凝土 | C25 | m3 | 2000 | | | | | | | |
6 | | 混凝土 | C25细石 | m3 | 300 | | | | | | | |
7 | | 混凝土 | C30 | m3 | 200 | | | | | | | |
8 | | 混凝土 | CA40 | m3 | 50 | | | | | | | |
| | 合计 | | | 410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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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 骨骨料料4.2.1 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河砂,也可使用经专门机组生产、并经试验确认的机制砂,其细度模数宜为 2.6~3.2,含泥量不应大于 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5%(高性能混凝土),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4.2.2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空隙率宜小于 40%,压碎指标宜小于 20%,粗骨料母岩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小于 1.5,含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含量宜小于 10%;粒径宜为 5mm~20mm,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25mm,且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 3/4。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4.2.3砂、石应检测氯离子含量、碱活性。选用的骨料直径不大于 3/4 钢筋净距应在施工前进行碱活性试验,应优先采用非活性骨料。不应使用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反应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 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宜大于 3.0kg/m(特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 1.8kg/m3),且应经碱-骨料反应抑制措施有效性试验验证合格。44..33水水4.3.1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4.3.2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验项目应符合JGJ63 的规定,检验频率应符合 GB* 的规定。44..44 外外加加剂剂4.4.1 混凝土中常用的外加剂品种有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剂、缓凝减水剂以及同时具有减水、缓凝引气等多种综合功能的复合型外加剂,其中多以缓凝型减水剂为主,其主要目的在于延缓水泥水化热的释放速度,推迟热峰出现的时间,降低水化热量的最高峰值并减少总的发热量,从而减少混凝土因温度而引起的裂缝。4.4.2 外加剂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44..55 矿矿物物掺掺合合料料4.5.1 粉煤灰应符GB/T1596 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 * 的规定,硅灰应符合GB/T* 规定,钢渣粉应符合GB/T * 的规定,粒化电炉磷渣粉应符合JG/T317的规定, 天然火山灰质材料应符合JG/T351 的规定。采用 I或II类粉煤灰,掺量不大于胶凝材料的30%。4.5.2 矿物掺合料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44..66 纤纤维维4.6.1 用于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和合成纤维应符合JGJ221的规定。4.6.2 钢纤维和合成纤维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JGJ/T221 的规定。44..77 配配合合比比4.7.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5的规定执行;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1的规定执行;纤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T221 的规定执行;重晶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GB/T* 的规定执行。4.7.2 应根据工程要求对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适应性调整后确定施工配合比。4.7.3最大水灰比0.5;最小水泥用量300 kg/m3,最大氯离子含量0.15%;最大碱含量3.0kg/m3。其中预应力结构最小水泥用量350 kg/m3,最大氯离子含量0.06%。泵送混凝土入模坍落度应控制在160±20mm,入模前坍落度损失每小时不大于20mm,塌落度总损失不大于40mm。4.7.4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良好,不得发生离析和泌水现象。55、、质质量量要要求求55..11 强强度度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GB/T* 的规定。55..22 坍坍落落度度和和坍坍落落度度经经时时损损失失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表 8 8 8 8 的规定。常规品的泵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18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特制品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55..33 扩扩展展度度扩展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 8 的规定。自密实混凝土扩展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小于 55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55..44 含含气气量量混凝土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 7%,并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1.0% 。55..55 水水溶溶性性氯氯离离子子含含量量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实测值应符合表 表9的规定。55..66 耐耐久久性性能能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JGJ/T193 的规定。55..77 其其他他性性能能当需方提出其它混凝土性能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无相应标准是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或合同的要求。66、、制制备备66..11 一一般般规规定定6.1.1 混凝土搅拌站(楼)应符合GB*的规定6.1.2 预拌混凝土的制备应包括原材料贮存、计量、搅拌和运输。6.1.3 特制品的制备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轻骨料混凝土、纤维混凝土和重晶石混凝土还应分别符合GB/T* 、JGJ51 和JGJ/T221的规定。6.1.4 预拌混凝土制备应符合环保的规定,并宜符合HJ/T412 的规定。粉料输送及称量应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搅拌站机房宜为封闭系统;运输车出厂前应将车外壁和料斗壁上的混凝土残浆清洗干净;搅拌站应对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和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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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利用。66..22原原材材料料贮贮存存6.2.1 各种原材料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6.2.2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应防止水泥受潮及污染,不得采用结块的水泥;水泥用于生产是的温度不宜高于60℃ ;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6.2.3 骨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防尘和遮雨设施;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贮存 ,避免混杂或污染。6.2.4 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 300μm 方孔筛筛孔后方可适使用;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 ,并应防晒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2.5 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贮存,不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并应防潮、防雨。6.2.6 纤维应按品种、规格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66..33 计计量量6.3.1 固体原材料应按质量进行计量,水和液态外加剂可按体积进行计量。6.3.2 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混凝土配合比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逐盘记录和储存计量结果(数据)的功能,其精度应符合GB* 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检验。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检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6.3.3 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 10 规定的范围,并应每班检查 1 次。66..44 搅搅拌拌6.4.1 搅拌机型式应为强制式,并应符合GB* 的有关规定。6.4.2 搅拌应保证预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均匀;同一盘混凝土的搅拌匀质性应符合GB* 的规定。6.4.3 预拌混凝土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混凝土在搅拌机中的搅拌时间应满足设备说明说的要求,并且不应少于 30s(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b)对于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c)在制备特制品或掺用引气剂、膨胀剂和粉状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66..55 运运输输6.5.1 混凝土搅拌运送车应符合JG/T5094 的规定;翻斗车应仅限用于运送塌落度小于 80mm 的混凝土拌合物。运输车在运输时应能保证混凝土拌合物均匀并不产生分层、离析。对于寒冷、严寒或炎热的天气情况,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在炎热季节,减少运输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大于30°C。冬季运输注意保温防冻,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低于5°C。塌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6.5.2 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搅拌罐内积水排尽,装料后严禁向搅拌罐内的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6.5.3 当卸料前需要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外加剂时,应在外加剂掺入后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进行搅拌;外加剂掺量和搅拌时间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6.5.4 预拌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 90min,如需延长运送时间 ,则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技术措施,并应通过试验验证;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应大于 45min。66..66冬冬季季施施工工混混凝凝土土要要求求采用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的骨料应该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裂物质。不得采用碱活性骨料。采用非加热养护施工时,优先选用含引气成分的外加剂,含气量控制在2-4%。掺用氯盐类防冻剂,氯盐掺量不得大于水泥重量的1%。77、、试试验验方方法法7.1 强度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 1 GB/T* 的规定。7.2 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表观密度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和表观密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的规定。7.3 坍落度经时损失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经时损失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附录 A 的规定。7.4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的含量应按 0 JTJ270 中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方法或其它精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测定。7.5 耐久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方法应符合 2 GB/T* 的规定。7.6 特殊要求项对合同中特殊要求的其它检验项目,其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没有标准则应按合同规定进行。88、、检检验验规规则则88..11 一一般般规规定定8.1.1 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有需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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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需方不具备试验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8.1.2 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 10d 内通知供方。8.1.3 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作为依据。88..22 检检验验项项目目8.2.1 常规品应检验混凝土强度、拌合物坍落度和设计要求的耐久性能;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还应检验拌合物的含气量。8.2.2 特制品除应检验8.2.1 所列项目外,还应按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88..33 取取样样与与检检验验频频率率8.3.1 混凝土出厂检验应在搅拌地点取样;混凝土交货检验应在交货地点取样,交货检验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 1/4 至 3/4 之间抽取。8.3.2 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 20min 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40min 内完成。8.3.3 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a)出厂检验时,每 100 盘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 1 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能达到100盘时应按 100 盘计。每次取样应至少进行一组试验。b)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 的规定。8.3.4 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与强度检验相同。8.3.5 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应至少取样检验 1 次。海砂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JGJ 206 的规定。8.3.6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193的规定。8.3.7 混凝土的含气量、扩展度及其它项目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合同的规定。88..44 评评定定8.4.1 混凝土轻度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5.1 条规定时为合格。8.4.2 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和含气量的检验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第 5.2 、5.3 和5.4 条规定时为合格 ;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用试样余下部分或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大比分复检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5.2 、5.3和5.4 条的规定时,应评定为合格。8.4.3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5 条规定时为合格。8.4.4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6 条规定时为合格。8.4.5 其它的混凝土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7 条规定时为合格。99、、订订货货与与交交货货99..11 供供货货量量9.1.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体积计,计算单位为立方米(m3)。9.1.2 预拌混凝土体积应由运输车实际装载的混凝土拌合物质量除以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求得。注:一辆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可由用于该车混凝土中全部原材料的质量之和求得,或可由运输车卸料前后的重量差求得。9.1.3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误差应不超过±2%。99..22 订订货货9.2.1 购买预拌混凝土时,供需双方应先签订合同。9.2.2 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订货单组织生产和供应。订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订货单位及联系人;b)施工单位及联系人;c)工程名称;d)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e)混凝土标记;f) 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g)订货量(m3);h)供货起止时间。99..33 交交货货9.3.1 供方应按分部工程向需方提供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出厂合格证编号;b)合同编号;c)工程名称;d)需方;e)供方;f)供货日期;g)浇筑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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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混凝土标记;i)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j)供货量 (m3);k)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检验报告编号;l)混凝土配合比编号;m)混凝土质量评定;9.3.2 交货时,需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对供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数量进行确认。9.3.3 供方应随每一运输车向需方提供该车混凝土的发货单,发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合同编号;b)发货单编号;c)需方;d)供方;e)工程名称;f)浇筑部位;g)混凝土标记;h)本车的供货量(m3);i)运输车号;j)交货地点;k)交货日期;l)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m)供货(含施工方)双方交接人员签字。以上规范版本及规范中引用其他规范、标准的版本如有最新,按最新版本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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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略)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装修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902)
招标条件
1. 1. 招标条件
1.1 (略) 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
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 (略) (http://**)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 (略) (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
00 分。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
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2024年年99月月1414日日10:00
2024年年99月月2121日日10:00
10:00起至起至2024
10:00时时 00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 (略) (http://**)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4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
。(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前,在中国 (略) (http://**
)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
http://**)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
18: 00前,在中国 (略) (
2024年年99月月2727日日18: 00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 (略) 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
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
报名时 (略) 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
5.5报名时 (略) 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
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
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 (略) )。
发布公告的媒介
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
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联系方式
7.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巴里坤县三塘湖整西北45km新疆华电哈密煤电装修项目
项目联系人:秦德伟 *
邮 箱:*@*q.com
账 户 名: (略)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项目部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 (略) 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2024
2024年年99月月1010日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
项目通讯地
址址
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
公司新疆华电哈密
2x*千瓦煤电
装修项目
项目位 (略) 巴里坤县三塘湖镇西北侧45KM处的戈壁荒滩,项目正负零标高772.9m~774.5m之间。项目包括
行政、办公楼、招待所、宿舍楼、材料库及检修楼的结构部分,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楼为七层
(局部三层)框筒结构,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筏板基础,建筑面积*.9平方米;宿舍楼为四层框架结构,基础形
式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5平方米;检修楼为三层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4335.6平方米。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础设计等级为*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级,建筑耐
火等级二级。
(略) 巴里
坤县三塘湖镇西
北侧45KM处的戈
壁荒滩
新疆华电哈密2x1
*千瓦煤电装
修项目。
联系人:秦德伟
*
中铁二局集团
有限公司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元)
(万元)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商品混凝
土
SPT-01
M3
4100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
煤电项目
0
0.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两份近 (略) 、公路、房建、市政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略) 可不提供。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
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建设单位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同类投标产品生产厂近两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
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财务报告及报表。一
(略) 可不提供。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
复印件等资料。
8. 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附件三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联系人
传 真
投 标 申 请 表
投 标 申 请 表
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1
2
3
4
5
6
客商性质
国企/民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地
XX省/自治区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
纳税人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11
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编号: *-0902 包件:SPT-01
序号序号
工程项工程项
目名称目名称
物资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
3
4
5
6
7
8
中铁二
局集团
有限公
司新疆
华电哈
密2x100
万千瓦
煤电装
修项目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合计
C15
C20
C20细石
C25
C25细石
C30
CA40
计量单计量单
位位
m3
m3
m3
m3
m3
m3
m3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技术标准及要
技术标准及要
交货状交货状
交货条交货条
求求
态态
件件
交货期交货期
详细交详细交
货地点货地点
收货人收货人 备注备注
50
600
900
2000
300
200
50
4100
详见技术规格
满足各
运至工
书
项技术
地指定
、规格
交货地
要求
点
2024年9
月-2025
年6月
新疆哈
密市巴
里坤县
三塘湖
镇西北
侧45KM
处的戈
壁荒滩
新疆华
电哈密2
x*
千瓦煤
电装修
项目
秦德伟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 (略) 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按月支付该批物资价值80%的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附件六
预拌(商品)混凝土技术规格书
预拌(商品)混凝土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物资名称
一、招标物资名称
预拌(商品)混凝土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质量标准
11、质量标准
混凝土拌合站应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 *-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建筑冬期施工规程》)(*)、《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10-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201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 等现行国标、规范进行生产与施工。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施工单位提供给商品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配合比,拌合站严格按照提供的配合比进行拌和生产。
商品混凝土运输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性能等级
22、性能等级
2.1 本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分为:C15、C20、C20聚合物、C25、C30、C35、C35P8、C40、CA40、fghC45、C45P8、C50等。
2.2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扩展度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2.3 预拌混凝土耐久性能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4、表 5、表 6 和表 7 的规定。
3、3、标记标记
3.1预拌混凝土标记应按下列顺序:
a) 常规品或特制品的代号,常规品可不标记;
b) 特制品混凝土种类的代号,兼有多种类情况可以同时标出;
c) 强度等级;
d) 坍落度控制目标值,后附坍落度等级代号在括号中;自密实混凝土应采用扩展度控制目标值,后附扩展度等级代号在括号中;
e) 耐久性能等级代号,对于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和抗碳化性能,后附设计值在括号中;
3.2 标记示例
示例 1: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河砂(也就是人工砂或海砂)、石、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水配制的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50,坍落度为
180mm,抗冻等级为 F250,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电通量 Qs为 1000C,其标记为:
-F250 Q-III(1000)-GB/T*
A-C50-180((S4S4))-F250 Q-III(1000)-GB/T*
A-C50-180
、原材料和配合比
44、原材料和配合比
4.1 水泥水泥
4.1
4.1.1 水泥应符合GB175 、GB200 和GB* 等的规定。
4.1.2 水泥进厂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的规定。
4.1.3优先采用品质稳定且水化热低,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同一结构物的混凝土应采用同一品种水泥。
4.2 骨料骨料
4.2
4.2.1 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河砂,也可使用经专门机组生产、并经试验确认的机制砂,其细度模数宜为 2.6~3.2,含泥量不
应大于 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5%(高性能混凝土),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4.2.2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空隙率宜小于 40%,压碎指标宜小于 20%,粗骨料母岩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
小于 1.5,含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含量宜小于 10%;粒径宜为 5mm~20mm,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25mm
,且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 3/4。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4.2.3砂、石应检测氯离子含量、碱活性。选用的骨料直径不大于 3/4 钢筋净距应在施工前进行碱活性试验,应优先采用非活性骨料。不应使
用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反应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 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
碱含量不宜大于 3.0kg/m(特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 1.8kg/m3),且应经碱-骨料反应抑制措施有效性试验验证合格。
4.34.3水水
4.3.1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4.3.2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验项目应符合JGJ63 的规定,检验频率应符合 GB* 的规定。
4.4 外加剂外加剂
4.4
4.4.1 混凝土中常用的外加剂品种有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剂、缓凝减水剂以及同时具有减水、缓凝引气等多种综合功能的复合型外
加剂,其中多以缓凝型减水剂为主,其主要目的在于延缓水泥水化热的释放速度,推迟热峰出现的时间,降低水化热量的最高峰值并减少总的发热
量,从而减少混凝土因温度而引起的裂缝。
4.4.2 外加剂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
4.5.1 粉煤灰应符GB/T1596 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 * 的规定,硅灰应符合GB/T* 规定,钢渣粉应符合GB/T * 的
规定,粒化电炉磷渣粉应符合JG/T317的规定, 天然火山灰质材料应符合JG/T351 的规定。采用 I或II类粉煤灰,掺量不大于胶凝材料的30%。
4.5.2 矿物掺合料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
4.5 矿物掺合料
4.5
4.6.1 用于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和合成纤维应符合JGJ221的规定。
4.6 纤维纤维
4.6
4.6.2 钢纤维和合成纤维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JGJ/T221 的规定。
4.7 配合比配合比
4.7
4.7.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5的规定执行;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1的规定执行;纤维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应由供货方按JGJ/T221 的规定执行;重晶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GB/T* 的规定执行。
4.7.2 应根据工程要求对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适应性调整后确定施工配合比。
4.7.3最大水灰比0.5;最小水泥用量300 kg/m3 ,最大氯离子含量0.15%;最大碱含量3.0kg/m3。其中预应力结构最小水泥用量350 kg/m3 ,最
大氯离子含量0.06%。泵送混凝土入模坍落度应控制在160±20mm,入模前坍落度损失每小时不大于20mm,塌落度总损失不大于40mm。
4.7.4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良好,不得发生离析和泌水现象。
、质量要求
55、质量要求
5.1 强度强度
5.1
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GB/T* 的规定。
坍落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
5.2 坍落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
5.2
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表 8 8 8 8 的规定。常规品的泵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180mm,并应满
足施工要求,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特制品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
扩展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 8 的规定。自密实混凝土扩展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小于 55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
5.3 扩展度扩展度
5.3
5.4 含气量含气量
5.4
混凝土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 7%,并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1.0% 。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5.5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5.5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实测值应符合表 表9的规定。
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JGJ/T193 的规定。
耐久性能
5.6 耐久性能
5.6
其他性能
5.7 其他性能
5.7
当需方提出其它混凝土性能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无相应标准是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或合同
的要求。
66、制备、制备
一般规定
6.1 一般规定
6.1
6.1.1 混凝土搅拌站(楼)应符合GB*的规定
6.1.2 预拌混凝土的制备应包括原材料贮存、计量、搅拌和运输。
6.1.3 特制品的制备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轻骨料混凝土、纤维混凝土和重晶石混凝土还应分别符合GB/T* 、JGJ51 和JGJ/T221的规定。
6.1.4 预拌混凝土制备应符合环保的规定,并宜符合HJ/T412 的规定。粉料输送及称量应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搅拌站机房宜
为封闭系统;运输车出厂前应将车外壁和料斗壁上的混凝土残浆清洗干净;搅拌站应对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和再
生利用。
原材料贮存
6.26.2原材料贮存
6.2.1 各种原材料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6.2.2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应防止水泥受潮及污染,不得采用结块的水泥;水泥用于生产是的温度不宜高于
60℃ ;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6.2.3 骨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防尘和遮雨设施;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贮存 ,避免混杂或污染。
6.2.4 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 300μ
m 方孔筛筛孔后方可适使用;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 ,并应防晒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2.5 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贮存,不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并应防潮、防雨。
6.2.6 纤维应按品种、规格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
6.3 计量计量
6.3
6.3.1 固体原材料应按质量进行计量,水和液态外加剂可按体积进行计量。
6.3.2 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混凝土配合比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逐盘记录和储存计量结果(数据)
的功能,其精度应符合GB* 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检验。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检一次
;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6.3.3 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 10 规定的范围,并应每班检查 1 次。
6.4.1 搅拌机型式应为强制式,并应符合GB* 的有关规定。
6.4 搅拌搅拌
6.4
6.4.2 搅拌应保证预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均匀;同一盘混凝土的搅拌匀质性应符合GB* 的规定。
6.4.3 预拌混凝土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混凝土在搅拌机中的搅拌时间应满足设备说明说的要求,并且不应少于 30s(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
)。
b)对于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c)在制备特制品或掺用引气剂、膨胀剂和粉状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6.5 运输运输
6.5
6.5.1 混凝土搅拌运送车应符合JG/T5094 的规定;翻斗车应仅限用于运送塌落度小于 80mm 的混凝土拌合物。运输车在运输时应能保证混凝
土拌合物均匀并不产生分层、离析。对于寒冷、严寒或炎热的天气情况,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在炎热季节,减少运输时间,
避开高温时段,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大于30°C。冬季运输注意保温防冻,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低于5°
C。塌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6.5.2 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搅拌罐内积水排尽,装料后严禁向搅拌罐内的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
6.5.3 当卸料前需要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外加剂时,应在外加剂掺入后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进行搅拌;外加剂掺量和搅拌时间应有经试验确
定的预案。
6.5.4 预拌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 90min,如需延长运送时间 ,则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技术措施,并应
通过试验验证;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应大于 45min。
冬季施工混凝土要求
6.66.6冬季施工混凝土要求
采用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采用的骨料应该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裂物质。不得采用碱活性骨料。
采用非加热养护施工时,优先选用含引气成分的外加剂,含气量控制在2-4%。
掺用氯盐类防冻剂,氯盐掺量不得大于水泥重量的1%。
、试验方法
77、试验方法
7.1 强度
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 1 GB/T* 的规定。
7.2 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表观密度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和表观密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的规定。
7.3 坍落度经时损失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经时损失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附录 A 的规定。
7.4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的含量应按 0 JTJ270 中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方法或其它精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测定。
7.5 耐久性能
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方法应符合 2 GB/T* 的规定。
7.6 特殊要求项
对合同中特殊要求的其它检验项目,其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没有标准则应按合同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88、检验规则
一般规定
8.1 一般规定
8.1
8.1.1 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有需方承担,
当需方不具备试验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8.1.2 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 10d 内通知供方。
8.1.3 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作为依据。
检验项目
8.2 检验项目
8.2
8.2.1 常规品应检验混凝土强度、拌合物坍落度和设计要求的耐久性能;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还应检验拌合物的含气量。
8.2.2 特制品除应检验8.2.1 所列项目外,还应按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
取样与检验频率
8.3 取样与检验频率
8.3
8.3.1 混凝土出厂检验应在搅拌地点取样;混凝土交货检验应在交货地点取样,交货检验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 1/4 至 3/4 之间
抽取。
8.3.2 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 20min 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
40min 内完成。
8.3.3 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出厂检验时,每 100 盘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 1 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能达到100盘时应按 100 盘计。每次取
样应至少进行一组试验。
b)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 的规定。
8.3.4 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与强度检验相同。
8.3.5 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应至少取样检验 1 次。海砂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的取样频率
应符JGJ 206 的规定。
8.3.6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193的规定。
8.3.7 混凝土的含气量、扩展度及其它项目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8.4.1 混凝土轻度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5.1 条规定时为合格。
8.4 评定评定
8.4
8.4.2 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和含气量的检验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第 5.2 、5.3 和5.4 条规定时为合格 ;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用试样
余下部分或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大比分复检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5.2 、5.3和5.4 条的规定时,应评定为合格。
8.4.3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5 条规定时为合格。
8.4.4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6 条规定时为合格。
8.4.5 其它的混凝土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7 条规定时为合格。
、订货与交货
99、订货与交货
9.1 供货量供货量
9.1
9.1.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体积计,计算单位为立方米(m3)。
9.1.2 预拌混凝土体积应由运输车实际装载的混凝土拌合物质量除以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求得。
注:一辆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可由用于该车混凝土中全部原材料的质量之和求得,或可由运输车卸料前后的重量差求得。
9.1.3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误差应不
超过±2%。
9.2 订货订货
9.2
9.2.1 购买预拌混凝土时,供需双方应先签订合同。
9.2.2 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订货单组织生产和供应。订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订货单位及联系人;
b)施工单位及联系人;
c)工程名称;
d)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
e)混凝土标记;
f) 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
g)订货量(m3);
h)供货起止时间。
9.3 交货交货
9.3
9.3.1 供方应按分部工程向需方提供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出厂合格证编号;
b)合同编号;
c)工程名称;
d)需方;
e)供方;
f)供货日期;
g)浇筑部位;
h)混凝土标记;
i)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
j)供货量 (m3);
k)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检验报告编号;
l)混凝土配合比编号;
m)混凝土质量评定;
9.3.2 交货时,需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对供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数量进行确认。
9.3.3 供方应随每一运输车向需方提供该车混凝土的发货单,发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合同编号;
b)发货单编号;
c)需方;
d)供方;
e)工程名称;
f)浇筑部位;
g)混凝土标记;
h)本车的供货量(m3);
i)运输车号;
j)交货地点;
k)交货日期;
l)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
m)供货(含施工方)双方交接人员签字。
以上规范版本及规范中引用其他规范、标准的版本如有最新,按最新版本执行。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项目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商品混凝土 | SPT-01 | M3 | 4100 |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项目 | 0 | 0.5 | *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两份近 (略) 、公路、房建、市政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略) 可不提供。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建设单位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同类投标产品生产厂近两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财务报告及报表。 (略) 可不提供。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8. 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 | | | | | | | |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客商性质 | 国企/民企/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3 | 所在地 | XX省/自治区 |
4 | 法人姓名 | |
5 | 法人身份证号 | |
6 | 纳税人类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 | |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详细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备注 |
3 | (略)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装修项目 | 混凝土 | C15 | m3 | 50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满足各项技术、规格要求 | 运至工地指定交货地点 | 2024年9月-2025年6月 | (略) 巴里坤县三塘湖镇西北侧45KM处的戈壁荒滩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装修项目 | 秦德伟 | |
4 | | 混凝土 | C20 | m3 | 600 | | | | | | | |
| | 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900 | | | | | | | |
5 | | 混凝土 | C25 | m3 | 2000 | | | | | | | |
6 | | 混凝土 | C25细石 | m3 | 300 | | | | | | | |
7 | | 混凝土 | C30 | m3 | 200 | | | | | | | |
8 | | 混凝土 | CA40 | m3 | 50 | | | | | | | |
| | 合计 | | | 4100 | | | | | | | |
|
44..22 骨骨料料4.2.1 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河砂,也可使用经专门机组生产、并经试验确认的机制砂,其细度模数宜为 2.6~3.2,含泥量不应大于 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5%(高性能混凝土),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4.2.2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空隙率宜小于 40%,压碎指标宜小于 20%,粗骨料母岩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小于 1.5,含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含量宜小于 10%;粒径宜为 5mm~20mm,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25mm,且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 3/4。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4.2.3砂、石应检测氯离子含量、碱活性。选用的骨料直径不大于 3/4 钢筋净距应在施工前进行碱活性试验,应优先采用非活性骨料。不应使用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反应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 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宜大于 3.0kg/m(特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 1.8kg/m3),且应经碱-骨料反应抑制措施有效性试验验证合格。44..33水水4.3.1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4.3.2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验项目应符合JGJ63 的规定,检验频率应符合 GB* 的规定。44..44 外外加加剂剂4.4.1 混凝土中常用的外加剂品种有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剂、缓凝减水剂以及同时具有减水、缓凝引气等多种综合功能的复合型外加剂,其中多以缓凝型减水剂为主,其主要目的在于延缓水泥水化热的释放速度,推迟热峰出现的时间,降低水化热量的最高峰值并减少总的发热量,从而减少混凝土因温度而引起的裂缝。4.4.2 外加剂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44..55 矿矿物物掺掺合合料料4.5.1 粉煤灰应符GB/T1596 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 * 的规定,硅灰应符合GB/T* 规定,钢渣粉应符合GB/T * 的规定,粒化电炉磷渣粉应符合JG/T317的规定, 天然火山灰质材料应符合JG/T351 的规定。采用 I或II类粉煤灰,掺量不大于胶凝材料的30%。4.5.2 矿物掺合料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44..66 纤纤维维4.6.1 用于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和合成纤维应符合JGJ221的规定。4.6.2 钢纤维和合成纤维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JGJ/T221 的规定。44..77 配配合合比比4.7.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5的规定执行;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1的规定执行;纤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T221 的规定执行;重晶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GB/T* 的规定执行。4.7.2 应根据工程要求对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适应性调整后确定施工配合比。4.7.3最大水灰比0.5;最小水泥用量300 kg/m3,最大氯离子含量0.15%;最大碱含量3.0kg/m3。其中预应力结构最小水泥用量350 kg/m3,最大氯离子含量0.06%。泵送混凝土入模坍落度应控制在160±20mm,入模前坍落度损失每小时不大于20mm,塌落度总损失不大于40mm。4.7.4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良好,不得发生离析和泌水现象。55、、质质量量要要求求55..11 强强度度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GB/T* 的规定。55..22 坍坍落落度度和和坍坍落落度度经经时时损损失失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表 8 8 8 8 的规定。常规品的泵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18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特制品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55..33 扩扩展展度度扩展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 8 的规定。自密实混凝土扩展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小于 55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55..44 含含气气量量混凝土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 7%,并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1.0% 。55..55 水水溶溶性性氯氯离离子子含含量量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实测值应符合表 表9的规定。55..66 耐耐久久性性能能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JGJ/T193 的规定。55..77 其其他他性性能能当需方提出其它混凝土性能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无相应标准是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或合同的要求。66、、制制备备66..11 一一般般规规定定6.1.1 混凝土搅拌站(楼)应符合GB*的规定6.1.2 预拌混凝土的制备应包括原材料贮存、计量、搅拌和运输。6.1.3 特制品的制备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轻骨料混凝土、纤维混凝土和重晶石混凝土还应分别符合GB/T* 、JGJ51 和JGJ/T221的规定。6.1.4 预拌混凝土制备应符合环保的规定,并宜符合HJ/T412 的规定。粉料输送及称量应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搅拌站机房宜为封闭系统;运输车出厂前应将车外壁和料斗壁上的混凝土残浆清洗干净;搅拌站应对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和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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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利用。66..22原原材材料料贮贮存存6.2.1 各种原材料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6.2.2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应防止水泥受潮及污染,不得采用结块的水泥;水泥用于生产是的温度不宜高于60℃ ;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6.2.3 骨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防尘和遮雨设施;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贮存 ,避免混杂或污染。6.2.4 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 300μm 方孔筛筛孔后方可适使用;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 ,并应防晒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2.5 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贮存,不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并应防潮、防雨。6.2.6 纤维应按品种、规格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66..33 计计量量6.3.1 固体原材料应按质量进行计量,水和液态外加剂可按体积进行计量。6.3.2 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混凝土配合比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逐盘记录和储存计量结果(数据)的功能,其精度应符合GB* 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检验。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检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6.3.3 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 10 规定的范围,并应每班检查 1 次。66..44 搅搅拌拌6.4.1 搅拌机型式应为强制式,并应符合GB* 的有关规定。6.4.2 搅拌应保证预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均匀;同一盘混凝土的搅拌匀质性应符合GB* 的规定。6.4.3 预拌混凝土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混凝土在搅拌机中的搅拌时间应满足设备说明说的要求,并且不应少于 30s(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b)对于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c)在制备特制品或掺用引气剂、膨胀剂和粉状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66..55 运运输输6.5.1 混凝土搅拌运送车应符合JG/T5094 的规定;翻斗车应仅限用于运送塌落度小于 80mm 的混凝土拌合物。运输车在运输时应能保证混凝土拌合物均匀并不产生分层、离析。对于寒冷、严寒或炎热的天气情况,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在炎热季节,减少运输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大于30°C。冬季运输注意保温防冻,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低于5°C。塌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6.5.2 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搅拌罐内积水排尽,装料后严禁向搅拌罐内的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6.5.3 当卸料前需要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外加剂时,应在外加剂掺入后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进行搅拌;外加剂掺量和搅拌时间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6.5.4 预拌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 90min,如需延长运送时间 ,则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技术措施,并应通过试验验证;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应大于 45min。66..66冬冬季季施施工工混混凝凝土土要要求求采用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的骨料应该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裂物质。不得采用碱活性骨料。采用非加热养护施工时,优先选用含引气成分的外加剂,含气量控制在2-4%。掺用氯盐类防冻剂,氯盐掺量不得大于水泥重量的1%。77、、试试验验方方法法7.1 强度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 1 GB/T* 的规定。7.2 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表观密度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和表观密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的规定。7.3 坍落度经时损失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经时损失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附录 A 的规定。7.4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的含量应按 0 JTJ270 中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方法或其它精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测定。7.5 耐久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方法应符合 2 GB/T* 的规定。7.6 特殊要求项对合同中特殊要求的其它检验项目,其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没有标准则应按合同规定进行。88、、检检验验规规则则88..11 一一般般规规定定8.1.1 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有需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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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需方不具备试验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8.1.2 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 10d 内通知供方。8.1.3 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作为依据。88..22 检检验验项项目目8.2.1 常规品应检验混凝土强度、拌合物坍落度和设计要求的耐久性能;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还应检验拌合物的含气量。8.2.2 特制品除应检验8.2.1 所列项目外,还应按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88..33 取取样样与与检检验验频频率率8.3.1 混凝土出厂检验应在搅拌地点取样;混凝土交货检验应在交货地点取样,交货检验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 1/4 至 3/4 之间抽取。8.3.2 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 20min 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40min 内完成。8.3.3 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a)出厂检验时,每 100 盘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 1 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能达到100盘时应按 100 盘计。每次取样应至少进行一组试验。b)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 的规定。8.3.4 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与强度检验相同。8.3.5 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应至少取样检验 1 次。海砂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JGJ 206 的规定。8.3.6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193的规定。8.3.7 混凝土的含气量、扩展度及其它项目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合同的规定。88..44 评评定定8.4.1 混凝土轻度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5.1 条规定时为合格。8.4.2 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和含气量的检验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第 5.2 、5.3 和5.4 条规定时为合格 ;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用试样余下部分或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大比分复检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5.2 、5.3和5.4 条的规定时,应评定为合格。8.4.3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5 条规定时为合格。8.4.4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6 条规定时为合格。8.4.5 其它的混凝土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7 条规定时为合格。99、、订订货货与与交交货货99..11 供供货货量量9.1.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体积计,计算单位为立方米(m3)。9.1.2 预拌混凝土体积应由运输车实际装载的混凝土拌合物质量除以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求得。注:一辆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可由用于该车混凝土中全部原材料的质量之和求得,或可由运输车卸料前后的重量差求得。9.1.3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误差应不超过±2%。99..22 订订货货9.2.1 购买预拌混凝土时,供需双方应先签订合同。9.2.2 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订货单组织生产和供应。订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订货单位及联系人;b)施工单位及联系人;c)工程名称;d)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e)混凝土标记;f) 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g)订货量(m3);h)供货起止时间。99..33 交交货货9.3.1 供方应按分部工程向需方提供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出厂合格证编号;b)合同编号;c)工程名称;d)需方;e)供方;f)供货日期;g)浇筑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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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混凝土标记;i)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j)供货量 (m3);k)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检验报告编号;l)混凝土配合比编号;m)混凝土质量评定;9.3.2 交货时,需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对供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数量进行确认。9.3.3 供方应随每一运输车向需方提供该车混凝土的发货单,发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合同编号;b)发货单编号;c)需方;d)供方;e)工程名称;f)浇筑部位;g)混凝土标记;h)本车的供货量(m3);i)运输车号;j)交货地点;k)交货日期;l)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m)供货(含施工方)双方交接人员签字。以上规范版本及规范中引用其他规范、标准的版本如有最新,按最新版本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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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略)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装修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902)
招标条件
1. 1. 招标条件
1.1 (略) 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
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 (略) (http://**)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 (略) (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
00 分。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
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2024年年99月月1414日日10:00
2024年年99月月2121日日10:00
10:00起至起至2024
10:00时时 00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 (略) (http://**)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4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
。(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前,在中国 (略) (http://**
)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
http://**)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
18: 00前,在中国 (略) (
2024年年99月月2727日日18: 00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 (略) 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
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
报名时 (略) 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
5.5报名时 (略) 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
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
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 (略) )。
发布公告的媒介
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
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联系方式
7.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巴里坤县三塘湖整西北45km新疆华电哈密煤电装修项目
项目联系人:秦德伟 *
邮 箱:*@*q.com
账 户 名: (略)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煤电项目部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 (略) 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2024
2024年年99月月1010日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
项目通讯地
址址
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
公司新疆华电哈密
2x*千瓦煤电
装修项目
项目位 (略) 巴里坤县三塘湖镇西北侧45KM处的戈壁荒滩,项目正负零标高772.9m~774.5m之间。项目包括
行政、办公楼、招待所、宿舍楼、材料库及检修楼的结构部分,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楼为七层
(局部三层)框筒结构,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筏板基础,建筑面积*.9平方米;宿舍楼为四层框架结构,基础形
式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5平方米;检修楼为三层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4335.6平方米。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础设计等级为*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级,建筑耐
火等级二级。
(略) 巴里
坤县三塘湖镇西
北侧45KM处的戈
壁荒滩
新疆华电哈密2x1
*千瓦煤电装
修项目。
联系人:秦德伟
*
中铁二局集团
有限公司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元)
(万元)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商品混凝
土
SPT-01
M3
4100
新疆华电哈密2x*千瓦
煤电项目
0
0.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两份近 (略) 、公路、房建、市政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略) 可不提供。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
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建设单位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同类投标产品生产厂近两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
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财务报告及报表。一
(略) 可不提供。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
复印件等资料。
8. 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附件三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联系人
传 真
投 标 申 请 表
投 标 申 请 表
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1
2
3
4
5
6
客商性质
国企/民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地
XX省/自治区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
纳税人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11
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名称: (略) 招标编号: *-0902 包件:SPT-01
序号序号
工程项工程项
目名称目名称
物资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
3
4
5
6
7
8
中铁二
局集团
有限公
司新疆
华电哈
密2x100
万千瓦
煤电装
修项目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混凝土
合计
C15
C20
C20细石
C25
C25细石
C30
CA40
计量单计量单
位位
m3
m3
m3
m3
m3
m3
m3
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
技术标准及要
技术标准及要
交货状交货状
交货条交货条
求求
态态
件件
交货期交货期
详细交详细交
货地点货地点
收货人收货人 备注备注
50
600
900
2000
300
200
50
4100
详见技术规格
满足各
运至工
书
项技术
地指定
、规格
交货地
要求
点
2024年9
月-2025
年6月
新疆哈
密市巴
里坤县
三塘湖
镇西北
侧45KM
处的戈
壁荒滩
新疆华
电哈密2
x*
千瓦煤
电装修
项目
秦德伟
注:
1、表中为采购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实际发生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 (略) 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完毕且买方收到发票后,按月支付该批物资价值80%的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结算单价应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最新税率计算的方法调整,双方应及时签订税率变更补充协议。
附件六
预拌(商品)混凝土技术规格书
预拌(商品)混凝土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物资名称
一、招标物资名称
预拌(商品)混凝土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质量标准
11、质量标准
混凝土拌合站应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 *-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建筑冬期施工规程》)(*)、《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10-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201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 等现行国标、规范进行生产与施工。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施工单位提供给商品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配合比,拌合站严格按照提供的配合比进行拌和生产。
商品混凝土运输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性能等级
22、性能等级
2.1 本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分为:C15、C20、C20聚合物、C25、C30、C35、C35P8、C40、CA40、fghC45、C45P8、C50等。
2.2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扩展度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2.3 预拌混凝土耐久性能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4、表 5、表 6 和表 7 的规定。
3、3、标记标记
3.1预拌混凝土标记应按下列顺序:
a) 常规品或特制品的代号,常规品可不标记;
b) 特制品混凝土种类的代号,兼有多种类情况可以同时标出;
c) 强度等级;
d) 坍落度控制目标值,后附坍落度等级代号在括号中;自密实混凝土应采用扩展度控制目标值,后附扩展度等级代号在括号中;
e) 耐久性能等级代号,对于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和抗碳化性能,后附设计值在括号中;
3.2 标记示例
示例 1: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河砂(也就是人工砂或海砂)、石、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水配制的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50,坍落度为
180mm,抗冻等级为 F250,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电通量 Qs为 1000C,其标记为:
-F250 Q-III(1000)-GB/T*
A-C50-180((S4S4))-F250 Q-III(1000)-GB/T*
A-C50-180
、原材料和配合比
44、原材料和配合比
4.1 水泥水泥
4.1
4.1.1 水泥应符合GB175 、GB200 和GB* 等的规定。
4.1.2 水泥进厂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的规定。
4.1.3优先采用品质稳定且水化热低,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同一结构物的混凝土应采用同一品种水泥。
4.2 骨料骨料
4.2
4.2.1 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河砂,也可使用经专门机组生产、并经试验确认的机制砂,其细度模数宜为 2.6~3.2,含泥量不
应大于 2.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5%(高性能混凝土),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4.2.2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空隙率宜小于 40%,压碎指标宜小于 20%,粗骨料母岩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
小于 1.5,含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含量宜小于 10%;粒径宜为 5mm~20mm,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25mm
,且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 3/4。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4.2.3砂、石应检测氯离子含量、碱活性。选用的骨料直径不大于 3/4 钢筋净距应在施工前进行碱活性试验,应优先采用非活性骨料。不应使
用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反应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在 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
碱含量不宜大于 3.0kg/m(特大桥、大桥和重要桥梁不宜大于 1.8kg/m3),且应经碱-骨料反应抑制措施有效性试验验证合格。
4.34.3水水
4.3.1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4.3.2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验项目应符合JGJ63 的规定,检验频率应符合 GB* 的规定。
4.4 外加剂外加剂
4.4
4.4.1 混凝土中常用的外加剂品种有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剂、缓凝减水剂以及同时具有减水、缓凝引气等多种综合功能的复合型外
加剂,其中多以缓凝型减水剂为主,其主要目的在于延缓水泥水化热的释放速度,推迟热峰出现的时间,降低水化热量的最高峰值并减少总的发热
量,从而减少混凝土因温度而引起的裂缝。
4.4.2 外加剂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
4.5.1 粉煤灰应符GB/T1596 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 * 的规定,硅灰应符合GB/T* 规定,钢渣粉应符合GB/T * 的
规定,粒化电炉磷渣粉应符合JG/T317的规定, 天然火山灰质材料应符合JG/T351 的规定。采用 I或II类粉煤灰,掺量不大于胶凝材料的30%。
4.5.2 矿物掺合料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GB* 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
4.5 矿物掺合料
4.5
4.6.1 用于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和合成纤维应符合JGJ221的规定。
4.6 纤维纤维
4.6
4.6.2 钢纤维和合成纤维进场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检验批量应符合JGJ/T221 的规定。
4.7 配合比配合比
4.7
4.7.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5的规定执行;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JGJ51的规定执行;纤维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应由供货方按JGJ/T221 的规定执行;重晶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货方按GB/T* 的规定执行。
4.7.2 应根据工程要求对设计配合比进行施工适应性调整后确定施工配合比。
4.7.3最大水灰比0.5;最小水泥用量300 kg/m3 ,最大氯离子含量0.15%;最大碱含量3.0kg/m3。其中预应力结构最小水泥用量350 kg/m3 ,最
大氯离子含量0.06%。泵送混凝土入模坍落度应控制在160±20mm,入模前坍落度损失每小时不大于20mm,塌落度总损失不大于40mm。
4.7.4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良好,不得发生离析和泌水现象。
、质量要求
55、质量要求
5.1 强度强度
5.1
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GB/T* 的规定。
坍落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
5.2 坍落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
5.2
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表 8 8 8 8 的规定。常规品的泵送混凝土坍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180mm,并应满
足施工要求,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特制品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
扩展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 8 的规定。自密实混凝土扩展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小于 550mm,并应满足施工要求。
5.3 扩展度扩展度
5.3
5.4 含气量含气量
5.4
混凝土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 7%,并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1.0% 。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5.5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5.5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实测值应符合表 表9的规定。
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评定应符合JGJ/T193 的规定。
耐久性能
5.6 耐久性能
5.6
其他性能
5.7 其他性能
5.7
当需方提出其它混凝土性能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无相应标准是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或合同
的要求。
66、制备、制备
一般规定
6.1 一般规定
6.1
6.1.1 混凝土搅拌站(楼)应符合GB*的规定
6.1.2 预拌混凝土的制备应包括原材料贮存、计量、搅拌和运输。
6.1.3 特制品的制备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轻骨料混凝土、纤维混凝土和重晶石混凝土还应分别符合GB/T* 、JGJ51 和JGJ/T221的规定。
6.1.4 预拌混凝土制备应符合环保的规定,并宜符合HJ/T412 的规定。粉料输送及称量应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搅拌站机房宜
为封闭系统;运输车出厂前应将车外壁和料斗壁上的混凝土残浆清洗干净;搅拌站应对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和再
生利用。
原材料贮存
6.26.2原材料贮存
6.2.1 各种原材料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6.2.2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应防止水泥受潮及污染,不得采用结块的水泥;水泥用于生产是的温度不宜高于
60℃ ;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6.2.3 骨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防尘和遮雨设施;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应分别贮存 ,避免混杂或污染。
6.2.4 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 300μ
m 方孔筛筛孔后方可适使用;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 ,并应防晒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2.5 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贮存,不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并应防潮、防雨。
6.2.6 纤维应按品种、规格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
6.3 计量计量
6.3
6.3.1 固体原材料应按质量进行计量,水和液态外加剂可按体积进行计量。
6.3.2 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混凝土配合比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逐盘记录和储存计量结果(数据)
的功能,其精度应符合GB* 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检验。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检一次
;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6.3.3 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 10 规定的范围,并应每班检查 1 次。
6.4.1 搅拌机型式应为强制式,并应符合GB* 的有关规定。
6.4 搅拌搅拌
6.4
6.4.2 搅拌应保证预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均匀;同一盘混凝土的搅拌匀质性应符合GB* 的规定。
6.4.3 预拌混凝土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混凝土在搅拌机中的搅拌时间应满足设备说明说的要求,并且不应少于 30s(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
)。
b)对于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c)在制备特制品或掺用引气剂、膨胀剂和粉状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6.5 运输运输
6.5
6.5.1 混凝土搅拌运送车应符合JG/T5094 的规定;翻斗车应仅限用于运送塌落度小于 80mm 的混凝土拌合物。运输车在运输时应能保证混凝
土拌合物均匀并不产生分层、离析。对于寒冷、严寒或炎热的天气情况,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在炎热季节,减少运输时间,
避开高温时段,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大于30°C。冬季运输注意保温防冻,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低于5°
C。塌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6.5.2 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搅拌罐内积水排尽,装料后严禁向搅拌罐内的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
6.5.3 当卸料前需要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外加剂时,应在外加剂掺入后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进行搅拌;外加剂掺量和搅拌时间应有经试验确
定的预案。
6.5.4 预拌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 90min,如需延长运送时间 ,则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技术措施,并应
通过试验验证;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不应大于 45min。
冬季施工混凝土要求
6.66.6冬季施工混凝土要求
采用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采用的骨料应该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裂物质。不得采用碱活性骨料。
采用非加热养护施工时,优先选用含引气成分的外加剂,含气量控制在2-4%。
掺用氯盐类防冻剂,氯盐掺量不得大于水泥重量的1%。
、试验方法
77、试验方法
7.1 强度
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 1 GB/T* 的规定。
7.2 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表观密度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和表观密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GB/T* 的规定。
7.3 坍落度经时损失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经时损失的试验方法应符合* 附录 A 的规定。
7.4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的含量应按 0 JTJ270 中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方法或其它精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测定。
7.5 耐久性能
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方法应符合 2 GB/T* 的规定。
7.6 特殊要求项
对合同中特殊要求的其它检验项目,其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没有标准则应按合同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88、检验规则
一般规定
8.1 一般规定
8.1
8.1.1 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有需方承担,
当需方不具备试验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8.1.2 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 10d 内通知供方。
8.1.3 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作为依据。
检验项目
8.2 检验项目
8.2
8.2.1 常规品应检验混凝土强度、拌合物坍落度和设计要求的耐久性能;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还应检验拌合物的含气量。
8.2.2 特制品除应检验8.2.1 所列项目外,还应按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
取样与检验频率
8.3 取样与检验频率
8.3
8.3.1 混凝土出厂检验应在搅拌地点取样;混凝土交货检验应在交货地点取样,交货检验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 1/4 至 3/4 之间
抽取。
8.3.2 混凝土交货检验取样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 20min 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
40min 内完成。
8.3.3 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出厂检验时,每 100 盘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 1 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能达到100盘时应按 100 盘计。每次取
样应至少进行一组试验。
b)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 的规定。
8.3.4 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与强度检验相同。
8.3.5 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应至少取样检验 1 次。海砂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的取样频率
应符JGJ 206 的规定。
8.3.6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GB/T193的规定。
8.3.7 混凝土的含气量、扩展度及其它项目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8.4.1 混凝土轻度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5.1 条规定时为合格。
8.4 评定评定
8.4
8.4.2 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和含气量的检验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第 5.2 、5.3 和5.4 条规定时为合格 ;若不符合要求,则应立即用试样
余下部分或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大比分复检结果分别符合本标准5.2 、5.3和5.4 条的规定时,应评定为合格。
8.4.3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5 条规定时为合格。
8.4.4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6 条规定时为合格。
8.4.5 其它的混凝土性能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7 条规定时为合格。
、订货与交货
99、订货与交货
9.1 供货量供货量
9.1
9.1.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体积计,计算单位为立方米(m3)。
9.1.2 预拌混凝土体积应由运输车实际装载的混凝土拌合物质量除以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求得。
注:一辆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可由用于该车混凝土中全部原材料的质量之和求得,或可由运输车卸料前后的重量差求得。
9.1.3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应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误差应不
超过±2%。
9.2 订货订货
9.2
9.2.1 购买预拌混凝土时,供需双方应先签订合同。
9.2.2 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订货单组织生产和供应。订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订货单位及联系人;
b)施工单位及联系人;
c)工程名称;
d)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
e)混凝土标记;
f) 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
g)订货量(m3);
h)供货起止时间。
9.3 交货交货
9.3
9.3.1 供方应按分部工程向需方提供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出厂合格证编号;
b)合同编号;
c)工程名称;
d)需方;
e)供方;
f)供货日期;
g)浇筑部位;
h)混凝土标记;
i)标记内容以外的技术要求;
j)供货量 (m3);
k)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检验报告编号;
l)混凝土配合比编号;
m)混凝土质量评定;
9.3.2 交货时,需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对供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数量进行确认。
9.3.3 供方应随每一运输车向需方提供该车混凝土的发货单,发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合同编号;
b)发货单编号;
c)需方;
d)供方;
e)工程名称;
f)浇筑部位;
g)混凝土标记;
h)本车的供货量(m3);
i)运输车号;
j)交货地点;
k)交货日期;
l)发车时间和到达时间;
m)供货(含施工方)双方交接人员签字。
以上规范版本及规范中引用其他规范、标准的版本如有最新,按最新版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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