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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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 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14 16:25:00


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FA*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

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人:中国交通 (略)

招标内容: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及设备改造采购内容包括堆取料机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船机自动化控制系统、抓斗卸船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链斗卸船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变电所交换机的设备材料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到货周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全部硬件设备及材料运抵至买方指定地点。

实施地点: (略)

质保期: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24个月。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2021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

4.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主要报价产品(详见第五章设采购清单中标注“▲”项)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商证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必须至少完成2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信息化类设备采购或系统集成类合同;(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清单内容页、总金额页);(3)该项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4)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任意一个即可),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5)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团队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派专人进行材料设备供应的商务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核心成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名,具有中级职称,1个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12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2)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1个以上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参与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参与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

4.6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企业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 (略) 站内与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以及中国 (略) 内以或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7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8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工期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安全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

4.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 (略) 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4.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仍被列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企业的投标。

4.14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含税6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4.15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步骤:

需要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完成免费注册(注册时至少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最近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主营业务的业绩证明和项目相关资质证书),申请时选择推荐单位注册(推荐单位请选中国交通 (略) ),注册完成后凭登录帐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标书获取方式:

线上购买标书,标书费用到账后, (略) 上下载电子版标书。

标书费:500元整,支付方式为电汇。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标书费(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第三方代缴,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邮件给招标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

标书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交通 (略)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间:2024年9月20日12:00时之前。

备注: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须在备注栏处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书购置费。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4至2024年9月20日12: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进行: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时

线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线上报价;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和可编辑文件(WORD格式)。

线下投标方式: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 浦东 (略) 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层(收件人:刘娟,电话:*)。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时

开标地点: (略) 浦东 (略) 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层会议室

开标形式:腾讯视频会议

会议室号:570-251-258

会议密码:*

后期视频会议信息如有调整,将以补遗形式进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出席线上招标会议,并在线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纸质版原件。

(2)凡是参与本项目线上招标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招标会议。为保证准时开启开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3)报价金额线上和线下不一致时或是线上盖章PDF版投标文件的报价金额与线上电子表格报价不一致时,以线上电子表格报价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偏离将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后续如有变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或开标方式,将以补遗文件形式通知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中国交通 (略)

2024年9月 14日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 (略) ,浦东新区,湖北, (略) ,上海,黄石,codekuaall

公告标题: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 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14 16:25:00


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FA*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

及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人:中国交通 (略)

招标内容:散货码头智能化建设项目堆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自动化系统硬件及设备改造采购内容包括堆取料机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船机自动化控制系统、抓斗卸船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链斗卸船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变电所交换机的设备材料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到货周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全部硬件设备及材料运抵至买方指定地点。

实施地点: (略)

质保期:业主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24个月。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2021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附注。

4.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主要报价产品(详见第五章设采购清单中标注“▲”项)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商证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必须至少完成2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信息化类设备采购或系统集成类合同;(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清单内容页、总金额页);(3)该项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4)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任意一个即可),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5)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团队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派专人进行材料设备供应的商务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核心成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名,具有中级职称,1个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12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2)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1个以上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参与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参与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

4.6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企业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 (略) 站内与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以及中国 (略) 内以或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7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8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工期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安全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

4.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 (略) 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4.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仍被列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企业的投标。

4.14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含税6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4.15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步骤:

需要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完成免费注册(注册时至少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最近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主营业务的业绩证明和项目相关资质证书),申请时选择推荐单位注册(推荐单位请选中国交通 (略) ),注册完成后凭登录帐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标书获取方式:

线上购买标书,标书费用到账后, (略) 上下载电子版标书。

标书费:500元整,支付方式为电汇。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标书费(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第三方代缴,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邮件给招标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

标书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交通 (略)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间:2024年9月20日12:00时之前。

备注: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须在备注栏处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书购置费。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4至2024年9月20日12: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进行: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时

线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线上报价;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和可编辑文件(WORD格式)。

线下投标方式: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 浦东 (略) 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层(收件人:刘娟,电话:*)。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时

开标地点: (略) 浦东 (略) 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B座15层会议室

开标形式:腾讯视频会议

会议室号:570-251-258

会议密码:*

后期视频会议信息如有调整,将以补遗形式进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出席线上招标会议,并在线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纸质版原件。

(2)凡是参与本项目线上招标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招标会议。为保证准时开启开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3)报价金额线上和线下不一致时或是线上盖章PDF版投标文件的报价金额与线上电子表格报价不一致时,以线上电子表格报价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偏离将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后续如有变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或开标方式,将以补遗文件形式通知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中国交通 (略)

2024年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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