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基地大管桩起重机及配套吊具采购招标公告
岱山基地大管桩起重机及配套吊具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岱山基地大管桩起重机及配套吊具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14 16:31:00
岱山基地大管桩起重机及配套吊具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宁波分公司岱山基地起重机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第 (略) 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分公司岱山基地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交第 (略) 宁波分公司岱山基地因大管桩生产线需要,计划购置MG32(2*8t+2*8t)/34m门式起重机1台、MG32(2*8+2*8t)/30m半门式起重机1台、12.5t+12.5t-32m A6桥式起重机4台、5t+5t-32m A5桥式起重机1台。
2.2招标内容:
包件1:12.5t+12.5t-32m A6桥式起重机4台、5t+5t-32m A5桥式起重机1台;
包件2:MG32(2*8t+2*8t)/34m门式起重机1台、MG32(2*8+2*8t)/30m半门式起重机1台。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6、付款方式:招标人希望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招标方验收无误并取得出卖人相关付款资料后次月,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7%,此次付款前出卖人须向买受人提供合同总金额百分之百的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不少于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付清。支付方式设置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及供应链金融。投标方可以根据实际提出不同付款方式,招标方将在评标时综合考虑,未提出视为默认同意。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00t及以上门式起重机制造、安装资质,100t以上门式起重机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 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 17 时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14时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公告标题:岱山基地大管桩起重机及配套吊具采购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14 16:31:00
岱山基地大管桩起重机及配套吊具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宁波分公司岱山基地起重机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第 (略) 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分公司岱山基地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交第 (略) 宁波分公司岱山基地因大管桩生产线需要,计划购置MG32(2*8t+2*8t)/34m门式起重机1台、MG32(2*8+2*8t)/30m半门式起重机1台、12.5t+12.5t-32m A6桥式起重机4台、5t+5t-32m A5桥式起重机1台。
2.2招标内容:
包件1:12.5t+12.5t-32m A6桥式起重机4台、5t+5t-32m A5桥式起重机1台;
包件2:MG32(2*8t+2*8t)/34m门式起重机1台、MG32(2*8+2*8t)/30m半门式起重机1台。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6、付款方式:招标人希望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招标方验收无误并取得出卖人相关付款资料后次月,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7%,此次付款前出卖人须向买受人提供合同总金额百分之百的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不少于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付清。支付方式设置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及供应链金融。投标方可以根据实际提出不同付款方式,招标方将在评标时综合考虑,未提出视为默认同意。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00t及以上门式起重机制造、安装资质,100t以上门式起重机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7 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 17 时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14时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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