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砂选矿污泥粗询价单运输车辆需为国六或新能源车辆采购
石英砂选矿污泥粗询价单运输车辆需为国六或新能源车辆采购
采购人电话:0632-* *
技术咨询电话:0632-*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供销处监督电话:0632-*
请认真阅读物料描述!!! 报价要求请仔细阅读,凡是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以下内容:
质检指标:
1.二氧化硅≥90.0%,87.0%≤二氧化硅含量<90.0%,每降1%扣该批次1元/吨。80.0%≤二氧化硅含量<87.0%,每降1%扣该批次3元/吨。低于80.0%,每降1%扣该批次5元/吨,直到扣完为止。
2.水份≤5.0%,水份每超1.0%扣批次总重的1.0%。水份>10.0%时每超1.0%扣批次总重的5.0%;
3.碱含量≤0.8%,每超0.1%扣罚该批次总重1%;
4.粒度:粒度≤75mm通过率≥95%,通过率每降1.0%扣批次总重的2.0%。 ≤5mm通过率≤40%,通过率每超1.0%扣批次总重的2.0%。
5.外观外观无泥团,无泥草等杂物,以送样为准,不得有大块(小于等于80mm)、石块或杂物,每平方杂物6块以上扣2吨,每增加1块增扣1吨,最大扣吨10吨,10块以上拒收。实物与送样不符时拒收。现场判断影响正常使用时拒收。按整车落地后外观综合面积衡量。如果发现供应商对进厂物料故意造假,给予*-*元的罚款。
报价说明:
1.报价为含税(13%)到厂价,报价需填写供货总数量及日供量。
2.本次总采购数量6000吨,日供量≥500吨。未填写日供量的,日供量默认为≥500吨。合同履约中,未完成承诺日供量, (略) 支付违约金300元(考核周期为5天)。
3.新供应商中标后在 (略) 缴纳*元履约保证金,前期合作供应商需出具*元履约保证金扣款说明。
4.自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2天内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及违约,我公司一律按违约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5.自接到送货通知后需在2天内组织供货,未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上货,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系统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6.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略) 招标所需,我公司有权利发布新一轮询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新一轮询价(若报价则为无效报价),且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量,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按买方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8.供货时需先提供小样,如化验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则继续供货,所供货物需与小样一致,实物与送样不符时拒收。
9.中标后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实际完成数量不得高于中标数量的5%,不得低于中标数量5%。低于中标数量5%时按差异吨数扣罚违约金10元/吨,否则延迟付款六个月。
10. 如发现串标、围标现象,报价作废。
11.如中标价 (略) 场价格, 我公司有权废标并重新发布询价。
12.需保证运输车辆为国六或新能源车辆, (略) 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网购管控及处罚方案
1:严格核实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不得虚报、谎报。无市场价格依据或恶意报价的将关停供应商报价资格。若有串标 (略) 拉黑。
无品牌要求物资,要求供应商需标准自己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若报价不实、不全(因不做某种物资而填写报价0.01或1等),作为无效报价。
2: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因质量问题退货及到货物资与使用单位要求不相符的,报价总金额5%的违约金处罚,最高违约金额1000元封顶,最低20元;
对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的出卖方,第一次给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出卖方关停或拉黑。
3:报价单位准确备注交货时间,送货至买受人仓库,装卸货物和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送货时请带齐产品相关有效证件。
【收起】采购人电话: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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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物料描述!!! 报价要求请仔细阅读,凡是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以下内容:
质检指标:
1.二氧化硅≥90.0%,87.0%≤二氧化硅含量<90.0%,每降1%扣该批次1元/吨。80.0%≤二氧化硅含量<87.0%,每降1%扣该批次3元/吨。低于80.0%,每降1%扣该批次5元/吨,直到扣完为止。
2.水份≤5.0%,水份每超1.0%扣批次总重的1.0%。水份>10.0%时每超1.0%扣批次总重的5.0%;
3.碱含量≤0.8%,每超0.1%扣罚该批次总重1%;
4.粒度:粒度≤75mm通过率≥95%,通过率每降1.0%扣批次总重的2.0%。 ≤5mm通过率≤40%,通过率每超1.0%扣批次总重的2.0%。
5.外观外观无泥团,无泥草等杂物,以送样为准,不得有大块(小于等于80mm)、石块或杂物,每平方杂物6块以上扣2吨,每增加1块增扣1吨,最大扣吨10吨,10块以上拒收。实物与送样不符时拒收。现场判断影响正常使用时拒收。按整车落地后外观综合面积衡量。如果发现供应商对进厂物料故意造假,给予*-*元的罚款。
报价说明:
1.报价为含税(13%)到厂价,报价需填写供货总数量及日供量。
2.本次总采购数量6000吨,日供量≥500吨。未填写日供量的,日供量默认为≥500吨。合同履约中,未完成承诺日供量, (略) 支付违约金300元(考核周期为5天)。
3.新供应商中标后在 (略) 缴纳*元履约保证金,前期合作供应商需出具*元履约保证金扣款说明。
4.自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2天内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及违约,我公司一律按违约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5.自接到送货通知后需在2天内组织供货,未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上货,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系统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6.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略) 招标所需,我公司有权利发布新一轮询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新一轮询价(若报价则为无效报价),且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量,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按买方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8.供货时需先提供小样,如化验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则继续供货,所供货物需与小样一致,实物与送样不符时拒收。
9.中标后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实际完成数量不得高于中标数量的5%,不得低于中标数量5%。低于中标数量5%时按差异吨数扣罚违约金10元/吨,否则延迟付款六个月。
10. 如发现串标、围标现象,报价作废。
11.如中标价 (略) 场价格, 我公司有权废标并重新发布询价。
12.需保证运输车辆为国六或新能源车辆, (略) 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网购管控及处罚方案
1:严格核实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不得虚报、谎报。无市场价格依据或恶意报价的将关停供应商报价资格。若有串标 (略) 拉黑。
无品牌要求物资,要求供应商需标准自己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若报价不实、不全(因不做某种物资而填写报价0.01或1等),作为无效报价。
2: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因质量问题退货及到货物资与使用单位要求不相符的,报价总金额5%的违约金处罚,最高违约金额1000元封顶,最低20元;
对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的出卖方,第一次给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出卖方关停或拉黑。
3:报价单位准确备注交货时间,送货至买受人仓库,装卸货物和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送货时请带齐产品相关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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