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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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施工/标 (略) 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审批〔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审批〔2024〕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

2.2 项目代码:2407-*-04-01-*;

2.2 建设地点:新都区新繁街道;

2.3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新繁东湖内怀李堂、冰玉轩、月波廊、碑廊、四费祠、三贤堂等6处古建筑物及1处构筑物及1处构筑物(见山亭、伴梅亭、蜷翠亭、知稼亭)共7处进行维修维护,改造涉及的建筑面积 526.02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修缮、门窗修缮、木构件修缮及面层刷漆等;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川省文物保护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及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业绩时间以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4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业绩时间以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

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新都区新繁 (略) 413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17号附201号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施工/标 (略) 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审批〔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都发改审批〔2024〕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都区新繁街道东湖公园维护工程。

2.2 项目代码:2407-*-04-01-*;

2.2 建设地点:新都区新繁街道;

2.3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新繁东湖内怀李堂、冰玉轩、月波廊、碑廊、四费祠、三贤堂等6处古建筑物及1处构筑物及1处构筑物(见山亭、伴梅亭、蜷翠亭、知稼亭)共7处进行维修维护,改造涉及的建筑面积 526.02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修缮、门窗修缮、木构件修缮及面层刷漆等;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川省文物保护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及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业绩时间以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4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材料,业绩时间以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

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新都区新繁 (略) 413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新 (略) 17号附201号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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