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运输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运输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运输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23 14:18:00
中交一航局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服务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运输存储及灌浆施工保障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南港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风电场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41.8km,距离南港工业区东侧防波堤约28.3km,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8.3km,场址包络面积约12km2,规划容量204MW,拟安装24台8.5MW风电机组。
本工程拟建设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由风场址西侧登*,转为*缆接入*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到南港东变电站。
进场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
暂定进场时间:2024年10月2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船舶进场费:与进场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费用。
主要服务内容:1.运输设备往返2次(单航23海里/次,往返46海里/次),周期预计1个月,期间设备需存储至船上,并配合设备的组装拆卸等,保持风场周围待命并自行负责避风;
2、负责天津辖区船舶动态及进出港报备,出发港目的港海事协调工作;
3、负责设备运输期间的绑扎焊接加固,码头及码头吊机等协调并负责装卸(最重设备200t);
4、负责海上升压站基础的二次灌浆及焊接工作的船舶保障,负责灌浆设备及灌浆料码头上船等;
5、负责配备一台不小于55t履带吊(不小于45m扒杆)并负责寻找码头履带吊上下船(周期预计15天);
6、船舶满足安全配员,船舶证书有效,并承担此期间的调遣、燃油、淡水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
7、规格要求*板自航驳满足总长84m、船宽16m、型深3.8m以上,参考载货量2000t,主机满足800马力以上,履带吊55吨以上。
8、所提供船舶需满足位于天津港海域且船舶随时可调动。
9、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20年,履带吊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服务的机械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 (略) 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非内河)、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月 28 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 13日 14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运输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9-23 14:18:00
中交一航局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服务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运输存储及灌浆施工保障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南港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风电场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41.8km,距离南港工业区东侧防波堤约28.3km,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8.3km,场址包络面积约12km2,规划容量204MW,拟安装24台8.5MW风电机组。
本工程拟建设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由风场址西侧登*,转为*缆接入*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到南港东变电站。
进场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
暂定进场时间:2024年10月2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船舶进场费:与进场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费用。
主要服务内容:1.运输设备往返2次(单航23海里/次,往返46海里/次),周期预计1个月,期间设备需存储至船上,并配合设备的组装拆卸等,保持风场周围待命并自行负责避风;
2、负责天津辖区船舶动态及进出港报备,出发港目的港海事协调工作;
3、负责设备运输期间的绑扎焊接加固,码头及码头吊机等协调并负责装卸(最重设备200t);
4、负责海上升压站基础的二次灌浆及焊接工作的船舶保障,负责灌浆设备及灌浆料码头上船等;
5、负责配备一台不小于55t履带吊(不小于45m扒杆)并负责寻找码头履带吊上下船(周期预计15天);
6、船舶满足安全配员,船舶证书有效,并承担此期间的调遣、燃油、淡水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
7、规格要求*板自航驳满足总长84m、船宽16m、型深3.8m以上,参考载货量2000t,主机满足800马力以上,履带吊55吨以上。
8、所提供船舶需满足位于天津港海域且船舶随时可调动。
9、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20年,履带吊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服务的机械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 (略) 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非内河)、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月 28 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0月 13日 14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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